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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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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二讀

主席﹕

我申報,我是「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的成員。

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 (修訂) 條例草案》 (下稱《條例草案》) 的立法工作,立法程序上,始自20221216日我們向「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工作擬稿」作諮詢開始,到今天2023111日《條例草案》進行二、三讀,在不足一年內走完立法程序,實有賴多方面的鼎力支持。

首先,我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議員,感謝她在「法案委員會」會議期間,憑藉她對相關問題的透徹掌握和見解,對「法案委員會」的會議進程給予強而有力的領導,讓法案審議工作能在立法會暑假休會期間高效地進行並順利完成,及得以在今天恢復二讀。

我亦感謝其他積極參與審議《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同事,感謝他們不遺餘力,忠實反映各方的意見,令法案審議工作來得充實。

此外,我也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對《條例草案》所表達的支持。

《條例草案》同時獲得政府當局的支持,感謝蔡若蓮局長剛才的發言。

《條例草案》的首要目的,是重組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以完成「教資會」2002年《宋達能報告》和2016年《Newby報告》要求各「教資會資助院校」檢討其「管治及管理架構」,以達至「良好管治」的重要任務。當中,力求做到在「大學校董會」中「校外人士」與「校內人士」(即「非中大全職受聘人士或學生」與「中大全職受聘人士和學生」)的比例為2:1

其次,是因應改善中文大學管治的目的,就大學「校長」、「常務副校長」、「大學校董會主席」、「副主席」和「司庫」的「聘任」或「委任」方式提出改革;明文確定在中文大學「書院制」下,5所「新增書院」的「書院院長」的角色和地位;以及修訂大學「校董會」「法定人數」的計算方式等。

事實上,自「教資會」發表《宋達能報告》,20年來,中大歷經5任校董會主席[1]4任校長[2],兩次嚐試改組校董會但不成功,卻無端因此牽連大學管理,即使連中大《條例》和《規程》的「技術性更新」工作也被迫停滯超過10年。以上情況,對任何正常思考的人來說,絕對是個極其荒唐的局面。中大的管治,和中大近年來在學術上取得的顯著成就完全脫節;管治問題,反過來成為中大向前走的絆腳石,以致問題叢生。對此,相信今天在座各位、以至社會各界均有同感。

以上情況不可能持續,也不應持續。我們主動提出《條例草案》,有人批評是「越俎代庖」,實際上是對荒唐現狀視而不見。我們重申,提出「議員法案」,旨在推動、落實20年來「校董會」「應做而未做」的校政改革

主席,就《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先後召開了三次會議,我由衷感謝出席會議的各位中文大學代表,特別是「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教授「副主席」陳德霖博士「常務副校長」陳金樑教授,他們三位在「委員會」會議上坦率回應議員提問,沒有隱瞞,讓會議得以有效進行。

其中,我特別感激出任中大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主席的陳德霖博。他主持的「專責小組」花了共四個月的時間,先後向大約 30 萬名持份者發送電郵諮詢,並在中大校內舉行了兩場諮詢會,收集持份者的意見,其後向「校董會」提交了非常中肯的報告,獲得校董會的贊同,也為《條例草案》建議提供了堅實的判斷基礎。我們三位議員在《草案》內容上,也有採納有關的意見。

主席,《條例草案》由初期醞釀,到今日三讀,我衷心感激另外兩位同我一齊提出「議員法案」的劉國勳議員鄧家彪議員,他們兩位都很積極投入,參與今次的工作。

還有一人我要多謝,就是今天也在座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她在出任局長前,也是代表立法會的中大校董之一。在《條例草案》醞釀初期,麥美娟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其後,鄧家彪議員接替了麥美娟的工作,出任中大校董。雖然是中途接棒,但鄧家彪花了很多時間去了解「中大校董會」架構的問題,也很投入修訂工作。特別是當「中大管理層」聲稱拒絕支付《條例草案》刊憲的70多萬元費用時,鄧議員即向我表明,他會負擔他所須分攤的部份,即使要動用他女兒的嫁妝!這真的讓我很感動。

主席,無庸置疑,由議員主動提出「議員法案」以重組「中大校董會」,看似順理成章,實際上存在諸多困難。事實上,「中大校董會」兩次嚐試改組但不成功後,遺下一大堆極待梳理的改組方案資料,並同時涉及中大運作的複雜問題,由此而生的法律技術問題複雜性可想而知。要在此情況下提出「議員法案」,確實叫人「望而卻步」。因此,我要特別感謝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的同事,沒有他們協助梳理和潤飾,要提出一條從內容到格式均合乎要求的草案,幾乎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同時,我亦感謝議會事務部的同事,一直在提交法案的程序方面提醒我們。

當然,我亦要感謝律政司法律草擬科的人員,在我們草擬《條例草案》的前期,不厭其煩地給我們提供專業意見,讓法案得以符合《會議常規》和法律草擬的嚴格要求。

我辦事處的同事也因為《條例草案》需要多做很多工作,特別是我的法律顧問,草擬期間,我們在收集到各方意見後又多次作出修改,很感謝他的幫忙。

主席,在提出《條例草案》這段期間,我們三人雖然受到很多無謂攻擊,但也收到很多認識和不認識的社會人士、以及一些中大和非中大人的鼓勵,對《條例草案》表示支持。對此,我深感欣慰,並相信《條例草案》有堅實的社會基礎作支持。

《條例草案》在獲得通過後,中大「校董會」將進入過渡期,按照《條例》的規定進行重組。我們期待中大的管治問題能得以解決,讓中文大學大步向前走,走得更高、更遠。

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支持並通過《條例草案》和稍後提出的修正案。多謝大家,多謝主席。



[1] 利漢釗博士(1997-2003)、鄭維健博士(2003-2009)、鄭海泉博士(2009-2016)、梁乃鵬先生(2016-2022)、查逸超教授(2022-)

[2] 金耀基教授(2002-2004)、劉遵義教授(2004-2010)、沈祖堯教授(2010-2017)、段崇智教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