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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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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正視本港虐待兒童問題、保護兒童權益”議案發言

代理主席,2021年4月27日,當年我在報章寫了一篇題為“從「虐兒案」中反省 阻悲劇再現”的文章,文中我談到2018年 一名5歲女童被父親和繼母虐待致死的悲劇,雖然最終施虐者被判終身監禁,但小妹妹的去世已對所有人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痛。

當時我很心痛亦都非常憤怒,為何發生了一宗如此殘暴的虐兒事件,社會報道不多之餘,甚至見不到那些所謂保護兒童的NGO站 出來直斥其非和公開譴責施虐者?其實我們是啞了,還是虐兒事件屢有發生,我們已經麻木了呢?

所以我一直都講,“知虐兒不報”的立法是刻不容緩,必須盡快引入強制通報規定。立法後所有人見到發生虐兒就要出聲通報,知情不報也有罪。這聽來很嚴厲,但為保護兒童我們是需要這樣做。

小朋友的童年本應是充滿歡聲笑語的,但成年人暴力的虐待卻 摧毀了他們童年的美好,造成身體和心靈上不可磨滅的創傷。尤其 是那些在童樂居遭受虐待的小朋友,他們本身已經來自一些破碎家庭,可能無父無母身世坎坷,我們對他們其實要加倍關懷和保護,因為即使一個正常家庭的小朋友,他在家中被人虐待,大家都應該要舉報和保護,更何況是住在童樂居那些生活得如此淒涼和困難的小朋友?

社會每個人都有責任保護兒童,只要大家多用心關注小朋友近況,是絕對有機會及時發現和制止虐兒悲劇發生。上次童樂居事件有賴街坊舉報才揭發,但是香港保護兒童會總部就在旁邊,這些協會高層和員工難道看不到、聽不到的嗎?有閉路電視無人監管的 嗎?我是絕對不相信小朋友身體被虐待,他身邊的成人會察覺不到任何跡象,每一個施虐者與視而不見的人,他們都是朋比為奸,殘 害了這些小朋友的一生,更無耻的是香港保護兒童會這些打着保護 兒童旗幟的社福機構,只懂得收取納稅人的錢“呃飲呃食”,根本沒 有盡過保護兒童的責任,連發生在他們總部旁邊院舍的虐兒事件都懵然不知,而如果他們知情但不上報,知情但不阻止,就更加是罪加一等。

防止虐兒除了法例的保障要加強之外,我認為社福機構在保護兒童的工作上大有改進空間。童樂居事件中有多名社福職員被檢控,我希望只是單一事件,但我恐懼這僅是冰山一角。現在事件正調查當中,我們亦都不應該未審先判,但是普通市民對他們的觀感已經非常惡劣。

除了社福機構要被批評,社署亦是難辭其咎,納稅人給他們出糧不只是批出了資助就完成工作,他們是要監管好這些社福機構,確保撥款是用得其所、不會浪費,而不是批出資助後就無需理會。最後不單無法保護兒童,還間接令他們遭受虐待,試問他們怎樣交代?這些院舍全都安裝了CCTV,為何社署一直不監察、不翻看呢?

其實保護兒童人人有責,無論是否收取金錢,我們都應善待兒童,更何況社福機構、社署獲發工資、撥款做保護兒童的工作,所以他們應該更加着緊和盡責。社署批出資助後要做好監管,社福機構收取資助後就要加倍履行他們保護兒童的責任,而不是“呃飲呃 食”,甚至虐待兒童,這是非常離譜。

代理主席,稍後邵家輝議員會對整項議案作詳細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