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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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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魚門規限抽取養魚海水
立法會議員與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到鯉魚門實地視察,瞭解海鮮商戶抽取海水用作魚缸水的運作模式。

    當局透過《修訂規例》規限抽取養魚海水的地方,堵塞污染海水的源頭,我當然同意。但有關修訂唯一的問題,就是鯉魚門海鮮商戶的經營情況特殊,如果禁止他們在維港邊取水,可能會遇到困難。
    議員多次要求當局認真處理鯉魚門的問題,當局未有積極回應,最後只有一致要求押後修訂一年,當局才作出讓步。
    鯉魚門海鮮商戶多年來都在維港邊抽取海水,以泵連氧氣經消毒循環放到魚缸裏,符合衛生。鯉魚門海鮮商戶亦已積極配合政府的新措施,但這須複雜的改建工程,需時起碼一年,鑑於現有法例足以保障巿民食用海鮮的安全,即使修訂規例押後一年,也可接受。
    我支持政府免息貸款給商戶,以支付龐大的工程費用,並准許他們免息分期攤還,務求鯉魚門可趕及新規例生效前做好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