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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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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全面禁煙」動議辯論

尊重市民不吸二手煙權利

   飲食業關注公眾健康,尊重市民不吸二手煙的權利。
   考慮立法在辦公室/工作間禁煙時,應該平衡吸煙人士與非吸煙人士的選擇;及公眾健康,與數以萬計飲食業從業員的生計。
   應待經濟呈現持續、真正繁榮,才研究立法,以免對正在復蘇的經濟,造成打擊。

應先檢討現有法例

   數年前通過二百座位或以上的食肆,須將最少三分之一面積列作非吸煙區。
   但有關的違規檢控少之又少,令法例形同虛設。
   與其立法全面禁煙,為甚麼當局不先自我檢討,現行法例有沒有妥善執行?

將令食肆收益下跌

    有學術機構指,食肆實行禁煙,收益會不跌反升。對此我有好大保留。
    吸煙者在食肆的消費模式與非吸煙者有大差別。吸煙者光顧食肆,會點埋湯、頭盤及主菜,或會開支酒;如果食肆禁煙,他們索性不來光顧,而寧願到街外吸煙。
    說到調查,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在2001年,曾委託顧問公司畢馬威研究全面禁煙對食肆生意的影響:行業整體平均收入會下降10.6%,即大約79億元,損失職位約二萬個,佔業從業員人數逾一成。

市場決定是否禁煙

    贊成行業由市場力量決定是否加大禁區或禁煙。
    若禁煙能增加本港食肆收益,經營者一早已自動自覺,不必等政府立法或象牙塔學者鼓吹禁煙。
    至於有部分食肆已禁煙,亦只是個別經營者針對某類顧客需要,認為商業上可行,作出此安排。這不等於政府應漠視市場上的其他需要,一刀切在工作間全面禁煙。

政府應承諾「包底」

    我曾提出,不如由政府「包底」,讓食肆「試行」禁煙,若沒有賺少甚至賺得更多,我們樂於繼續禁煙;倘若賠本,少賺的錢便由政府墊支。但是,政府「深信」禁煙有利飲食業經營的同時,卻不肯作出這樣的承擔。
    再者,目前本地消費頗大程度依賴「自由行」推動,而這些旅客當中吸煙者比例,較港人為高。政府應慎重考慮這個新的經濟因素,以決定是否倉促立法。

立法令飲食業難復甦

    香港經濟雖有復蘇跡象,但食飲業非但未受惠,反而因各類能源上揚,加上食物供應等其他成本齊齊趨升,在可見將來,經營環境難以有改善。
    本年度立法禁煙,會令飲食業復蘇前的一線曙光也變得暗淡,對打工仔無任何益處。

加強反吸煙宣傳及教育

    吸煙是一個習慣及觀念問題。
    要真正減少煙民數目,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應透過教育糾正觀念,不是靠強行立法,因為人性總是「越禁越反叛」。
    要長遠減少因吸煙而引致的社會代價,應該透過反吸煙宣傳及公眾教育,尤其是針對青少年及女性,因為煙民有年輕化及女性化的趨勢。

「辦公室全面禁煙」動議辯論發言摘要
2004年10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