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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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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就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的報告」議案發言

首先,我要多謝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所提交的報告,雖然我對報告的建議並非完全贊同,但其內容相當豐富,就不同關於融合教育的範疇也有全面的建議,可見委員會曾下了不少苦功。

 

我不反對報告建議,成立跨部門及跨界別工作小組,詳細檢討現行機制並調配所需資源,以確保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及早得到識別和支援。事實上,如果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能夠及早識別及獲得適切的治療,特別是在幼兒階段,對學生本身、家長、教師、學校甚至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不過,對於融合教育,我是有不同的看法。我一直反對一刀切的做法,對於有輕度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我認為是值得鼓勵,但對於中度或比較嚴重的學生回到主流學校,我就有些保留。

 

因為我的觀察發現,本港老師普遍來說沒有足夠能力和專業水平去處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當然,我明白,當局近年已加強有關培訓,但老實講,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有不同類型,分類比較明顯有學習困難、智障、自閉、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或言語障礙等等,但其實未能明顯分類的可以十幾種,而且程度各有不同,即使班上有一兩位,也可以引申許多不同的學習需要和問題,單靠普遍只有讀畢特殊教育基礎課程的老師,是否可以處理得來,我真係好懷疑。

 

我聽到許多實際情況,勉強推行融合教育,既無助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融入主流學校,卻連其他學生的學習需要也受到影響,兩者都無法兼顧。有時候,因為大家都受影響,其他學生在言語上不慎冒犯或有些脾氣,傷害了有特殊需要學生的自尊,反而破壞了大家的關係。

 

事實上,融合教育於全世界仍然是存在爭議,究竟是否對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有益仍然受到質疑。我奉勸,如果當局未能給老師有足夠的支援和培訓,就不要一刀切推行融合教育。

 

我經常都話,當局切勿「口爽荷包勒」。一方面,當局就「口爽爽」,向巿民承諾推行融合教育,但另一方面卻不願投放資源,支援老師及學校做好這方面工作,最終害苦了學生和老師。

 

2013-2014學年香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人數33830人,相比五年前已上升了約92%,反而同期教育局為融合教育提供額外支援和服務的開支只增加約26%。許多人甚至批評,相比外地,本港在這方面投放的資源並不足夠。

 

不過,大家也不得不承認,要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所花的資源可以好大。所以,自由黨一直認為,應該要用得其所。

 

例如,自由黨倡議,對有較多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第三組別學校(即俗稱Band 3學校),當局應該增撥多一些資源,並且增加「學習支援津貼上限」的數額,取消每所學校每年津貼最多為150萬元的規定,這點我自由黨的同事易志明議員已經/將會解釋。

 

主席,至於是否就融合教育立法,我和自由黨都認為在這一刻不需要考慮。正如我之前所講,推行融合教育是非常複雜和困難的事,而且仍存爭議,現階段貿然立法並不可取。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