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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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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完善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議案發言

多謝主席。主席,眾所周知,最低工資在世界各地有實行的國家都引起爭議,為人詬病的地方是它會反過來扼殺就業機會,同時推高物價與服務價格。在很多國家,最低工資都是政客為了選票而提出的政策,為求勝選的政客不惜工本,用堂而皇之的所謂論據,將這個“糖衣陷阱”包裝成解決就業,甚至是扶貧及滅貧的良方妙策。

遇到經濟大蕭條時期,當工人的數目遠超過就業機會時,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即使工資過低,工人為維持生活亦會無奈地接受,如果最低工資在這種極端情況下出現,我認為尚且可以理解。然而, 香港長期以來失業率維持在平均2%的水平,籠統來說即是全民就 業,因此我不認同香港需要設立最低工資。

最理想的工資????????定方法從來都應該是根據市場的供求作決定,至於加薪幅度就應該與生產力看齊,即是能夠提高生產力的員工才應 有 “人工”加。加入 最低工資變相是干預勞工市場行之有效的機制,還會引起漣漪效應,剛才有同事已提過。例如在我們餐飲業,單是廚師已分6級,即有6隻“鑊”,有“一鑊”、“二鑊”、“三鑊”、“四鑊”、“五鑊”及“六鑊”,如果最低的洗碗員工薪金達最低工資水平,較他們高級的員工,例如6隻“鑊”的薪金不斷加上去,會是多少?漣漪效應會是多大?我們還有部長、經理、主任等。所以,在提升最低工資水平時,也會將其他較高級員工的工資水平向上推。

再者,用法例來規管最低工資是非常扭曲的做法,往往令這些有最低工資的國家或地區的競爭力大不如人,尤其是一些需要勞工密集的地方,結果導致很多工種都要輸出到其他國家或地區;在一些先進國家,失業率甚至因此上升至超越4%,工人得不償失之餘,在社會更會衍生其他不良後果,首當其衝的就是本地的競爭力被削弱。

談到別有用心的政客要為香港的最低工資推出2.0版本,即是由已實行的“兩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理由是“追通脹”。這是徹頭徹尾不懂經濟學理論的人才會說出的歪理,因為最低工資並非、亦不應該與通脹掛鈎。在南美國家例如巴西,如果每年通脹率高達 300%,難道他們的工資又要每年加300%?這樣做不單沒有幫助,更會推高通脹,做不到“追通脹”的效果。

我重申,市場供求會調節工資水平,以去年第四季為例,飲食業聘請一名洗碗員工,月薪已達1.6萬元至2萬元,這說明香港的“人 工”不是與最低工資掛鈎。我們不要經常將最低工資與“最高工資” 混淆,以為最低工資不提高,所有人的工資也不會提高。所以,即使沒有調整最低工資,當香港的失業率大部分時間維持在平均2% 的水平時,供求定律已會自動推高工資。因此,我不認同要靠調高最低工資來調整薪酬水平,工資高低應該與生產力掛鈎,提高了生產力,自然會有“人工”加。

我更不認同現時要再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別有用心的政客不應再巧立名目,硬要把最低工資推高,不惜隱藏它會導致削弱香港競爭力的後果。剛剛也有業界人士告訴我,公務員會加薪2.5%,糟糕了,其員工已經問他何時加薪。

香港現正處於後疫症時期,國家又給予我們包括融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計劃等機遇,特區政府當務之急應該是重振香港經濟,做好營商環境,提升香港競爭力!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