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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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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減少對飲食業的不合理管制

    今年對飲食業來講是多事之年,春天開始實施強積金供款,在消費市場上抽取了二百億元;夏天發生禽流感;秋天出現美國「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對飲食業造成衝擊;冬天未到,但業界已有心理準備要勒緊褲頭過嚴冬。

    在如此嚴峻的經濟環境下,政府又往往以「環保」、「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為由,提出多項管制食肆及娛樂場所經營的法例及諮詢文件,令業界的營商環境每況越下,與施政報告提出改善營商環境的方向背道而馳。

    食物安全方面,首先要講禽流感事件,繼九七年後,本港今年發現第二次禽流感,政府提出中央屠宰,但這只能「斬腳趾避沙虫」,鴨鵝已實施中央屠宰,但今次亦被迫停賣。

    經過粵港兩地政府的努力,很高興問題已解決,但本港與內地部門一定要保持聯繫,本港亦需要硬件配合,保持街市衛生。我促請政府盡快翻新及改善舊式街市的通風系統,將雞檔的通風系統與其他攤檔的通風系統分開,讓雞檔的通風系統可以二十四小時運作。

    講到環境衛生,政府最鍾意用「環保」及「環境衛生」為理由,向飲食業施加不合理收費和繁苛管制,經營飲食業要申請的牌照多,罰款又重。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困擾業界多年,業界不反對「污者自付」的原則,但收費必須符合經濟原則及可以改善環境,也要有合理的上訴機制。好失望特首今年沒有正視這問題。

    政府近年更對業界提出多項苛刻管制及法例,扼殺業界的生存空間。例如立法會現時審議的  《2001年公眾衛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食環署署長可以危害公眾衛生為由,向「懷疑」有問題的食肆發出即時封閉令,業界擔心政府的權力太廣泛及易被濫用,造成生意的損失。

    另一條引起更大爭議的法例是《卡拉OK場所條例草案》,政府基於一宗單一的縱火案,就要求業界採取最嚴格的防火措施,花費巨額作出結構性的更改。要求業界改善防火及走火措施絕對合理,但是否需要要求業界重新裝修?是否就能杜絕縱火這類刑事罪行的發生?

    除了這些新條例外,食物環境衛生署今年又以「食物安全」為理由,在一月推出《食店/食物工場巡查及分級》諮詢文件,建議在食肆推行公開分級制及設立衛生經理制度。業界認為,設立衛生經理制度將無可避免增加食肆經營成本;市民只要食肆衛生便有信心光顧,政府建議計分分級,市民難以辨別,只會產生混淆。我亦促請食環署改善現行的巡查政策,應該側重教育,別動輒發告票。

    在目前這個水深火熱的經濟環境下,政府不應再以「食物安全」、「環境衛生」為理由,向飲食業施加不合理的管制和法例。對於各個街市、零售及批發販商,政府各部門、以至房委會及房協,都應向租用其屬下的各街市、商場的商舖全面寬減減租金,紓緩販商的經營壓力,才可以鼓勵所有營商人士及投資者「沉著氣,事事多走一回,處處多走一步」,克服目前的困難,等待黎明的來臨。

10月18日施政報告(食物環境衛生)發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