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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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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開徵銷售稅 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不合理

   財政司司長透露有意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即所謂銷售稅,雖然話,倘若實施也是幾年後的事情,但構思一旦提出,便猶如為香港經濟埋下計時炸彈,飲食業對此是堅決反對的。

 開徵銷售稅 得不償失
   如銷售稅徵收率定於司長假設的5%,商品及服務價格將會顯著提高,直接損害零售、飲食業競爭力。生意不好,更可能連累企業利得稅一併下跌,豈不賠了夫人又折兵?
   此外,外國經驗清楚反映,執行銷售稅政策程序繁複,成本高昂。香港近萬間食肆,要更改交易流程和記帳方法、保存交易紀錄、加添人手和工時,談何容易,最終是得不償失。

 爭取減低葡萄酒稅
   另外,我想重申飲食業爭取多年的訴求。
   首先是葡萄酒稅。政府在2002年將葡萄酒稅徵收率由出廠價60%增加至80%。全世界遊客來到香港,望見食肆餐牌上的酒價,不僅認為我們酒價高得驚人,更會「以為」店裡其他食物都一樣貴,這種負面的連鎖效應,對香港鞏固其購物及飲食天堂的地位,十分不利。

 減低食肆經營成本
    第二是降低一籃子企業營商成本的問題。單是煤氣、電力和水費佔去飲食業銷售額的12%。香港通縮已經六十多個月,但公用事業如電力和煤氣,和政府收費如水費和工商業污水附加費,都無減過。這幾年更多了勞保問題,保險金以倍數上升,令業界百上加斤。至於租金,礙於合約期,以及企業搬鋪搬辦公室開支的考慮,都唔係話慳就慳到。

 勞保增加困擾業界
   至於勞工法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員工購買保險,令到保險公司可以不理企業的承受能力,任意增加保費。我們明白九一一令全球形勢有所改變,亦認同需要為僱員提供保障,但以飲食業為例,這兩年不斷有僱主向我吐苦水,話已做好多措施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工傷意外減少,有些公司更根本無工傷,保險公司竟然提高他們保費百分之幾十到超過百分百,我認為,政府必須設法堵塞這個法例漏洞,還業界一個公平。

東江水造成雙重浪費
   講到水費和工商業污水附加費這些政府費用,業界更加不滿。當局與廣東省政府磋商東江水用量時,高估港人用水量,以至我們要以高價買入過多的水,最終這些水都要白白流入咸水海,造成雙重浪費。聽聞政府有機會與廣東方面重新商討輸水的問題,希望當局在量和價兩方面能爭取到較好的條件,以切合香港的需要。
  
工業業污水附加費高昂
   至於商工業污水附加費,我想強調這個是飲食業多年來揮之不去的惡夢。業界通常是突然收到渠務署通知,追收之前六年的附加費,少則幾萬元,多則數十萬元,都在它們預算範圍外。一些很久沒有賺錢的食肆,收到帳單,都唔知執笠定唔執笠好。總之,自設立這項收費以來,業界都未安樂過。
當局釐訂收費水平時,假設飲食業污水濃度高達每立方米2,000個化學需氧量,計算費用時須以較高的系數乘以用水量,令業界要支付的附加費特別高。好多當年有份審議法例的議員都表示,當期時被政府的數據誤導,他們後來都明白,以污染程度來說,飲食業不應該交咁多排污費。

上訴不是人人能負擔
    雖然政府有提供機制讓業界上訴,但上訴涉及的費用往往高達數萬元,不是人人可負擔得來。事實上,有能力上訴的食肆,絕大部份都獲判得直,證明它們的排污程度,無規例所訂咁高。加上多年來商界的環保意識普遍提高,環保技術不斷改善,繼續以2,000個化學需氧量做收費基準,顯然是不合時宜。
可惜,自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規例實施以來,政策局的官員換了好多人,換人時一併重組架構,改令問題得不到應有的重視,錯的就繼續錯下去。我希望,財政司司長可以這份預算案,做一個開始,正本清源。

《2004年撥款條例草案》
恢復二讀辯論發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