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調查報告
個人檔案
通訊錄
意向發表
連結
聯絡我們
ENG
2003-11-12
上一篇 目錄 下一篇
11月12日「改善公共交通收費制度」議案發言
主席女士,鄭家富議員原議案的主要精神,實際上在於公共交通收費 的制度,即檢討車費結構,按車程收費,以及研究通用的優惠乘車證。自由黨認為這是可取的,原因是可以增加車費制度的合理性,又可透過較靈活的優惠安排來吸 引乘客和遊客,對交通機構與乘客兩皆有利,只不過由於劉江華議員的修正案及何俊仁議員就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將調低車費一成加諸在原議案上,自由黨因而有 所保留。

其實,針對調低車費的問題,許多交通機構近年均已先後提供不同的優惠,但正如劉千石議員所提的意見,仍有很多人認為這並不足夠,尤其是認為這些做法過於轉 接,還不如直接減價好。這是否便等於我們可以要求各公共交通機構“一刀切”地減價一成呢?即使只憑常識判斷,我們也知道這種“一刀切”式的要求,根本完全 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

箇中理由是各間公司的營運狀況不一,要求各公共交通機構一律減價一成或會立即令一些機構轉盈為虧,或盈利大幅下降,令該等機構難以向本身的股東交代。以天 星小輪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近年才剛剛開始收支平衡,一旦減價一成,便會隨時轉盈為虧;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雖然近年開始錄得每年1億元左右的盈 利,但在1998年方以20億元購入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經營,距離回本期仍然十分漫長。如果在這些機構作出大筆投資,剛開始賺錢時,便要求其減價,試問有誰 願意出錢做生意呢?對於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而言,一旦削減票價一成,便會令盈利大減七成半,城巴有限公司亦會大減六成半,對於大大小小的投資 者,這又是否合理、又是否公平呢?因此,我認為最佳的辦法,便是要求各機構量力而為,盡量減價或提供更多優惠,體現與市民共度時艱的精神。

而且,一旦公共交通機構減價一成,可能會造成骨牌效應,連帶的士、小巴等都要爭相以割喉式的手法減價,爭取本身的生存空間。可是,這些司機在收入大減後, 亦可能被迫延長服務時間,對乘客的安全又會否構成影響呢?的士或小巴的牌費,又會否因為車費收入大降而應聲下跌,損害小車主的利益呢?這些都值得我們深 思。他們一旦因為爭不過大機構,而被迫結業或失業,我相信這說不定會造成更多社會悲劇。

不過,我認為就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中提到要訂立一套可加可減的票價機制,仍是可取的。因為我們相信市民都是理性的,不會要求公共交通機構做蝕本生意,但這 樣便可以在票價機制上有多一些透明度,尤其是當這些機構提出調整票價時,大家都希望可有多些客觀數據作為依據,減少不必要的爭拗或憑主觀判斷的決定。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