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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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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三節
主席女士,在這個部分,我主要會就施政報告內加強地區工作,特別 是擴大區議會功能的建議發言。首先,我要申報一下利益,我是東區區議會的委任議員。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指出,將會作出內部指引,要求各部門更好地配合民政專員的工作,以提升在地區上解決問題的能力,將來民政專員亦可“直達天庭”,直接 向問責局長甚至行政長官反映意見。自由黨原則上是贊成這項建議的。

因為前稱“政務專員”的民政事務專員,本來是一個十分吃重的角色,既要負責落區和統籌有關地區計劃的工作,又須與社區人士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向政府反映民 意,亦要作為區議會及政府各部門之間溝通的橋梁。但是,自從回歸以來,地方行政的權力屢被削弱,無論是民政事務專員,抑或區議會的角色,都被當局有意無意 的矮化,令外界感到專員仿似是被投閒置散般,而下情亦不能上達。更有人戲言,指現時18區的民政事務專員中,近半已年近半百,即如我一般的年紀,專員變成 是“等退休”的職位。

在區議會上,專員很多時候也僅能扮演行政支援的角色,更遑論主動發揮區議會和政府部門之間的橋梁功能。故此,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過往很多時候 都在未有充分瞭解民情下,便急於開展新政策,因而招致民意的反擊。所以,對於行政長官準備重新賦予民政專員在地區事務上一把尚方寶劍,我們是贊成的,但我 認為更重要的,是能配合區議會的各項工作和發展,方能切實改善地區的施政,致令特區政府暢順施政。

作為區議員,我更有頗深的感受,因為有時候在區議會討論一些牽涉到政策局或部門的地區問題時,政府往往只派遣些沒有決策權的中低級官員出席會議,有些官員 對政策內容更是含糊其詞,支吾以對,以致區議會的工作亦被拖慢。久而久之,區議會也就難以發揮應有的諮詢和監察地區的工作職能。

政府當初在取消兩個市政局的時候,本來已同意加強區議員的角色,所以我很希望特區政府今次真的能放權予地方上的區議員,讓他們可以負些責任,好好地辦理地 區上的管理事務。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