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調查報告
個人檔案
通訊錄
意向發表
連結
聯絡我們
ENG
2005-04-20
上一篇 目錄 下一篇
4月20日《2005年撥款條例草案》發言

主席女士:

 

1.         業界困境

近期飲食業界面對許多問題。大家必須了解,雖然經濟好轉,但亦連帶經營成本上升,自由行只能帶旺銅鑼灣、旺角或赤柱等遊客區的食肆,全港大部分食肆仍然未能受惠。

 

2.         黑名單、破欠基金

我理解到近日零星酒樓倒閉以致拖欠員工薪金的事件,社會人士非常關注。僱員被拖欠薪金,當然是沈重的打擊,但近日不少輿論針對性批評食肆東主,這個情況我並不想見到。

 

對於酒樓員工被拖欠薪金,我也認為,此風不可長。不過,做生意一定有風險,僱員如果唔好彩,遇上食肆倒閉,沒法支持欠薪或遣散費等的風險是沒法完全避免的。但俗語有云:「有頭髮誰想做癩痢」,邊個僱主唔想有錢賺,有生意做又點會叫員工去搵破欠基金。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因為一兩宗特別受目的個案,就要用極刑,搞到成個行業都無得做? (補充數據一:從警方數字,由03年至今年3月,調查了65宗懷疑詐騙基金的個案,有25宗涉及飲食業,但與每年超過5000宗涉及飲食業的申請個案相比,有詐騙成分的申請只屬極少數(0.5%))

 

日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兼勞工處處長張建宗建議,把拒發遣散費的食肆列入黑名單,在下次發牌時加以阻撓。但實際上就無可能做得到,亦會帶來很多問題,一次生意唔掂,就唔可以翻身?而甚麼叫黑其麼叫白,不易界定,如果犯法,索性告佢好過,如果唔係,點解要列佢做黑名單?如果這建議由社會人士提出還可接受,但由一名熟悉法例及行業運作的署長提出,卻令我十分反感。他難以說服業界,黑名單不會被用作針對性的打擊工具。

 

政府建議向業界徵收保證金,以分擔破欠風險,看來是保障員工,但酒樓營商環境未有改善之際,又要面對成本上漲的威脅,現在又要增加營運資金,只會令小規模食肆巿場萎縮,亦打擊大型食肆的投資意欲,就業率減少,最終是僱員受害

(補充數據二:涉及飲食業界的破欠基金申請,由去年首季的1,286宗,增加至今年首季的1,597宗,升幅達24%。背後只說明了經營環境愈漸困難的現況。)

 

3.    酒稅

        我亦明白,政府近年面對財赤,又要增加福利開支,作為有責任的政府絕不能隨便減少收入。不過,財政司司長是有遠見、有魄力的人,應該明白如果本港酒稅維持高水平,只會令飲食及相關行業的競爭力繼續落後於鄰近城市

 

政府一直強調旅遊業是推動本港經濟的樞紐之一,作為美食天堂,又怎可欠缺又平又靚的好酒,但政府遲遲不減酒稅,只反映政策矛盾。

 

我認為,政府必須制定計畫,逐步將酒稅遞減至零,務求將香港發展成區內葡萄酒的展銷及批發中心。這樣,除了旅遊業得益,亦可減輕飲食業及相關行業的經營成本,不單有助舒緩近日業界的倒閉潮,生意改善,政府從減酒稅少收的稅額,亦可以從個別行業多收取的利得稅獲得補償,最終是多贏的局面。

 

(數據補充一:香港最暢銷的10種葡萄酒平均零售價55元一枝,而繳付逾500元稅款的葡萄酒,其飲用量只佔市場千分之一。)

 

(數據補充二:本港酒稅—從價稅比率:葡萄酒80%,淡酒40%及烈酒100%。)

 

 

4.      銷售稅、遺產稅

業界歡迎取消遺產稅,但令業界憂心的是,司長未有明確打消開徵銷售稅的念頭。我必須提醒政府,既然財政狀況會持續改善,過兩年有望錄得盈餘,實在犯不著衝擊簡單的稅制,這個香港向來賴以成功的優良傳統。

 

5.    環保稅、排污費

對於司長想出環保稅,膠袋稅等新猷,以推動環保,巿民固然歡迎,但我擔心,政府以「用者自付」為名,向飲食業徴收的收費項目陸續有來,其實就是「你請客,我付鈔」,業界則雪上加霜、透不過氣。我強調,政府一定要先研究降低服務成本,並充分諮詢業界,了解他們是否承擔得來,避免政策進一步傷及業界元氣。

 

我想順帶強調,飲食業的環保水平多年來已顯著提升,污水濃度大大降低。不過,渠務署一直沿用95年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標準,當時用作釐訂附加費的水辦數目很少,只取自31間食肆,過程又欠缺透明度、科學理據。雖然食肆可就收費上訴,但每年都要上訴一次,而且收費昂費(規模小的食肆起碼要支付二、三萬元,規模大的食肆則要支付四、五萬元)。

 

我高興聽到,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早前公開表示,飲食業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比率並不公平,以及有意簡化現時上訴機制。希望政府盡快兌現承諾,盡快為業界取回公道

 

6.    全面禁煙草案

正如我之前講過,政府俾飲食業界的制抓愈來愈多。儘管「飲食娛樂禁煙條例關注組」向局長力陳「一刀切」實施全面禁煙的負面影響,亦安排落區視察行業經營如何慘淡,但官員非但不體恤,日前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有關官員竟指立例後只有三至六個月的寬限期,更擬一齊撤銷對公眾浴室、麻雀館及雪茄吧的豁免

 

我重申,許多飲食娛樂業管理層都不吸煙,業界認同香港應以「無煙」為公眾衞生政策的長遠目標,但反對一刀切,反對一步到位

 

第一、政府必須明白,一般食肆都受制於一年以上的長期租約,一下子禁煙,生意大跌,不可話唔做就唔做,剩下來的租約期又如何了斷?二、如果業界繼續營業,任何修訂都可能需要食肆改裝配合,改積、裝修、轉型,至少要九個月的時間。

 

所以,政府應給予至少九個月的寬限期,亦應積極考慮業界的建議,先於繁忙時間實行全面禁煙,一方面減低對業界的殺傷力,另方面亦可於大部分時間保障大部分巿民;又或批准食肆於晚上十一時至上午七時豁免禁煙,給業界一個生存空間。其實,這亦可給巿民慢慢適應新法例,等大部分公眾接受無煙文化後,再全面執行,對巿民及業界都有好處。

 

7.    簡化食物業發牌制度

前特首於年初《施政報告》設立「方便營商小組」,包括優先探討零售飲食行業,當時我十分高興,但業界後來才發現小組其實主要檢討超級市場與便利店的牌照,而非要改善食肆發牌制度。更令人失望的是,政府竟採用兩個業界早已批評不全面的專家報告。

 

            業界要走出嚴峻的營商環境,政府有必要採取積極方法協助。本會最近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簡化食物業發牌事宜。多家食肆及商會代表反應積極,提出很多具建設性的意見,如成立發牌局,借調消防、屋宇、環保等部門的職員,以縮短漫長而繁複的申請程序,真正做到一站式審批

 

            飲食業多年來經歷了很大變遷,現行牌照規例已完全不合時宜。今次檢討,業界一定會盡力合作,我亦希望藉此機會促請財政司司長,與本會配合,制訂有關政策及財政方案時,多從業界困難及處境著手,以致業界也可以嚐到經濟復甦的甜頭。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