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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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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活家禽業界援助措施及賠償政策」議案發言

主席女士:

 

議案分兩部份

我的議案主要分為兩部份。我先解釋一下上半部,這部分針對政府,近期強硬推行集中活家禽屠宰場計劃,對活家禽業界必然帶來永久性損害,故要求政府開始諮詢業界,給他們作出合理的賠償。

 

強調並非支持集中屠宰

不過,我須事先聲明,這不代表我同意集中活家禽屠宰場計劃,除非計劃具備兩個先決條件:

第一、就是屠宰場除了生產冰鮮雞外,可同時供應新鮮的暖肉雞或溫室雞;

第二、就是生產出來的暖肉雞,可以迅速而衞生地運送到全港九各區食肆,如果一個活家禽屠宰場受限於交通網絡,做不到這點,當局就必須考慮增設多個屠宰場。否則,這個計劃最後只會淪為大白象,浪費資源,最終難與位於鄰近深圳、成本低廉的活家禽屠宰場競爭。

 

盡快商研賠償恐陰乾
可惜,至今為止,我未見當局對業界的意見和憂慮有積極的回應,反而就大鑼大鼓,在上水已找到地方興建集中活家禽屠宰場。我很擔心,當局又重施故技,興建屠宰場後,對業界採取愛理不理的態度,繼而用各種陰乾的手法,令業界苟延殘喘、自動消失。

 

棄終身職業犧牲大

當局一意孤行前,必須細想一下:

第一、自禽流感而來,業界盡力配合政府,做好防疫措施,以致四年來香港巿場零感染的紀錄,無功都有勞!

第二、活家禽業一般是家庭世襲,以賣雞為終身職業,我們憑甚麼要他們放棄祖業呢?

第三、許多批發及零售的商販都是倚靠一個檔口的收入,養活一家四口,甚或一家三代十幾口。一個牌照就是他們一家大小的命脈,教他們如何可以貿然放棄呢?

第四、他們大部分都是中年、低技術及低學歷的人士,一下子要他們放棄自己的唯一技能,轉做其他行業,談何容易呀?

第五、活家禽業的作業鏈,由農場、批發及零售商販、工人及做運輸的,共數萬幾人,如果加入失業大軍,必然對社會重大衝擊,我們是否承擔得來呢?

 

不滿政府大細超

當局不是一向強調「社會和諧」、「福為民開」的嗎?做工受傷可獲工傷賠償、被遣散也有遣散費。對於漁業,當局也用過億元的公帑作為借貸基金,幫助他們過渡每年的休漁期及持續性發展。如今當局要銷毀一個行業,怎可能不作出合理的恩恤賠償呢?

 

現在是適合討論時機

所以,我必須提出今次議案,要求當局俾啲誠意出來,同業界商討制定合理的賠償退業計劃,而且要盡快進行,不可以拖,免得當局以陰乾手法迫走業界。事實上,活家禽業的自願退還牌照或租約計劃,已於今年八月結束,現在是最適合的時機進行諮詢,研制另一個退業賠償計劃。

 

自願退牌 ≠ 放棄終身職業

而這個計劃,一定要好過之前推出的自願退牌計劃。因為當局在制定有關計劃時,並未有上水集中屠宰場的方案,部分業界仍然對前景存有希望;如今,當局強勢推行集中屠宰場的方案,務求以冰鮮雞取代傳統的活家禽行業,必然令致活家禽業,翻天覆地,帶來永久性的損害,故有必要另訂一個退業賠償方案,按「奪去他們終身職業」的基礎,提高賠償額;並且要全面,由農場、批發及零售的持牌人、商販、僱員到做運輸的,也要照顧得到。

 

自願退牌參加比率低

從當局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參加自願退牌/租約計劃的業界比率,差強人意。農戶的參加比率較高,有74%(142戶);但零售商的參加比率不足一半,只有42%(340個);批發商更只得14%(15個)。

 

零售及批發商

參加比率如此低,原因很簡單,就是計劃的補償額既不吸引又不合理。以零售商的自願退牌/租約計劃為例,一間最大面積四十五平方米的家禽檔,最高的賠償額也只得港幣50萬3千元,在支付給僱員的遣散費後還剩得幾多呢?咁少既錢,根本無法維持一檔戶十幾口的長遠生計,更彌補不到以賣活家禽為生的商販,放棄自己終身職業的代價。

 

運輸商

至於運輸商,參加退牌比率是零。這個結果是必然的,因為交出牌照後一個仙都攞唔到,只有將部運雞車改裝為冰鮮雞車,才可以取得五萬元特惠金,但五萬元卻不足以支付昂貴的改裝費,哪會有人申請呢?

 

工人

工人方面,到現時為止,只有271人申請一筆過補助金$18,000。這樣的賠償額,只夠幾個月生活費,當局是否過於涼薄呢?而當局還未承諾,優先聘請前活家禽零售業工人在屠房工作,實在令人失望。

 

我希望當局,盡快與業界商討新的賠償方案,並且積極從培訓、求職方面著手協助,為工人度身訂造培訓的課程,令他們盡快重投社會。

 

動議下半部分

至於動議的下半部分,是參考今年六月,在食物安全及環璄衞生委員會及衞生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通過的動議內容,其後我們在本會休會辯論裏也進行了深入的辯論:主要要求政府,在內地發生禽流感個案而需要禁止內地活禽鳥進口時,設立緊急援助基金及提供免租等援助措施,以紓解業界的困境。

 

15分鐘歌功頌德

可惜的是,休會辯論當日衞福局局長周一嶽在回應的十五分鐘裏,只歌頌當局在對治禽流感的功績,並未有回應業界的艱難處境,故我必須透過今次動議,促請當局盡快落實本會早已達致共識的訴求。

 

不時停雞損失慘重

內地在今年3月及6月,只是出現零星禽流感感染個案,與供港活家禽的內地註冊農場無關,當局也要禁止這些衞生規格極為嚴謹的農場,進口活家禽21天。

 

當局為求以策萬全,以最保守的方法,「有殺錯無放過」,來保障七百萬巿民的安全,都無可厚非,但問題是當局不可能拖埋業界落水,要由業界來找數,為香港可達致低風險的水平付上代價。

 

停雞時間合共差不多兩個月,元氣未恢復過來又要停過。檔主期間仍須支付員工薪酬及租金,損失慘重;而運雞車主既要白繳停車場費又要供車會,業內的大量散工,則被迫手停口停,生活十分艱難。

 

漁業於休漁期期間也可獲低息貸款,為何停雞期間,當局就袖手旁觀呢?這又是否陰乾業界的手法呢?其實,其他地方爆發禽流感而要停雞,業界也是受害者,在情在理,當局都應施以援手。

 

 

長工及散工

最後,我想解釋一下,為何在動議裏只提及為長期散工發放緊急援助金,而沒有包括長工,主要因為理解到長期僱員已受到勞工法例保障,在停工期間僱主依然需要發放薪酬,而僱主如獲緊急基金援助,在支薪問題上理應可解決;反而散工在暫停輸入活雞期間並無任何工資,生活頓感徬徨,故政府有必要給他們發放特惠金,恩恤援助。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我的議案。

 

主席女士,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