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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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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婦女貧窮」議案發言

主席女士﹕

 

        在提及如何處理貧窮或貧窮婦女問題時,部分議員往往以為只要不斷增加福利,甚至要僱主賣大包,出多些錢請人或增加員工福利就可以。而小組委員會所作的21項建議中,至少有6項是屬於這類過於理想或是落錯藥的建議。要是問題如此簡單便可以解決,全球的貧窮問題一早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踪。

 

        例如小組委員會建議增加社會福利,建議政府放寬綜援及申請公屋的居港期規定。但香港目前不過是跟從外國的做法,要求新移民在取得永久居留權之後,才可享有當地政府提供的社會福利,以避免綜援機制遭到濫用。

 

        但更重要的是,新來港人士如果有真正有需要,社署是不會見死不救,是會酌情處理的。按政府數字顯示,在05/06年,類似酌情申請個中,獲批准的個案有843宗,真正不獲批准的只有26宗,其餘絶大部分是申請人自動撤銷申請。由此可見,差不多是合資格申請的,有實際需要的,均可獲當局酌情處理,施予援手。要是不問理由,一律放寬,只會鼓勵濫用綜援,只會鼓勵更多人,不用理會是否有能力照顧他們自己或家人,都申請來港定居,只會加重納稅人,尤其中產人士的負擔。

 

        又小組委員會建議放寬公屋居港七年才可以上樓的規定。但其實目前還有不少居民在輪候公屋,由於公屋的資源十分珍貴,如果新來港人士來港不足七年都可以上樓,那是否要其他正在等候上樓的永久居民,也要等候長些時間,甚至令輪候三年可以上樓的政策都無法推行下去,試問這又是否公平呢?

 

        至於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根據一些泛福利主義人士想法,只要年滿65歲,每月便可領取2500元退休金,每個月這方面的總支出就會高達21億元,一年就要255億元,比現時65 歲或以上的老人綜援金,一年約需80億元的開支,便會多出超過2 倍。加上供款方式,又要年青一代拿出一半強積金供養同自己沒有關係的老人家,試問年青一代又是否願意呢?這還未計可能要加稅應付這方面龐大的社福開支,試問納稅人又是否同意呢?

 

        小組委員會另外的一些建議,則要求僱主多派福利。例如是要求非按連續性合約受聘的僱員,都可以享有等同長工的福利,如休息日、有薪病假等。但不少中小企,以至飲食業的老闆,每日都要面對重大的競爭,每日都在微利中掙扎求存,要是無限增加勞工福利,增加成本,只會逼使不少企業執笠,對促進就業或扶貧,一些實際作用也沒有。

 

        至於要求政府為家務助理提供保險。其實,提供保險的,應該是聘請他們的僱主,而且僱員再培訓局亦已為僱主提供了購買平價保險的機會,為何又要納稅人代為承擔呢筆開支呢?至於設立代收及追收贍養費的中介組織,很多人都指出這依然會存有重大漏洞,有心逃避責任的,始終會想盡辦法去逃避,就是成立中介組織也是於事無補的。

 

        當然,我明白議員想透過種種方式協助貧窮婦女,但我想強調,要有效協助脫貧,切忌藥石亂投。不問究竟,濫派福利,只會形成一個福利主義的社會,只會損害投資者信心,只會令大家都吃盡苦頭,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我反而擔心,政府一些部門推出政策時,未有平衡各方利益,而損害了婦女的就業機會。以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為例,突然推出活家禽中央屠宰計劃、提出全面禁煙政策而未有同時加快露天茶座的申請程序、另外又建議收緊持牌食物處所違例記分制,以及獲在座多位同事支持對在未經准許範圍營業的食物業持牌人提高罰則等等,上述各項強硬政策已令致業界的生存空間不斷縮窄,業內聘有多達十萬名低技術、低學歷的婦女,因而要經常面對飯碗不穩、開工不足的危機,製造了更多貧窮問題。

 

        我強調,最佳的扶貧方法是要創造就業和提升她們的技能,而政府亦必須同時加緊改善好經濟,為中小企「拆牆鬆綁」,方便營商,讓小老闆都有多些生存空間,才能聘請更多僱員和改善員工的福利。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