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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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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二節發言

主席:

 

工廠大廈

我想先講活化工廠大廈。我和自由黨早在幾年前已倡議,利用空置率高的廠廈,發展創意產業及改裝成為葡萄酒倉庫。

尤其隨著免收葡萄酒稅,葡萄酒業有很大的商機,更有建議於適合的廠廈,集酒倉、品酒室、酒吧及餐室於一身,塑造為葡萄酒綜合業務地標。

然而,於一幢廠廈發展「混合用途」,會引伸許多地契及消防的問題,這點發展局也明白,故建議改裝整幢廠廈較為實際。但我想指出,這卻要處理複雜的業權及籌集較多的資金,對業界來說並不容易。

 

雖然,當局推出優惠措施,包括「按實補價」來大大降低補地價的金額,但從近日發展商的舉動來看,令人擔心,最後只是幫助發展商,收購及改裝廠廈來發展他們的賺錢項目。

 

我提醒當局,活化廠廈的目的,是配合及推動優勢產業發展,除了當局所提的六項優勢產業外,葡萄酒業亦不容忽視,當局應該好好把握這個機遇,利用廠廈提供完善的硬件配套,進一步鞏固香港成為世界葡萄酒中心。

 

這並非只係發展局的責任,其他部門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食物及衞生局,也應積極配合,研究具體措施,協助更多葡萄酒業進駐廠廈。

 

香港發牌審批制度僵化繁複,一直為人詬病,各部門又各自為政,改裝或重建廠廈,須過五關斬六仗,隨時要經城規會、地政署、食環署、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及民政署等等多個部門審批,由申請到開業往往需要很長時間,資金不足的中小企很難承擔這麼大的風險。

 

所以,對於地政總署計劃成立特別小組,處理廠廈重組或改裝申請,業界就建議當局進取一些,提供一站式服務,協調各部門安檢及發牌的工作,以簡化及加快審批程序,這才可針對性為中小企拆牆鬆綁,讓業界盡快利用廠廈開拓更多業務及就業機會。

 

慳電膽

主席,第二節標題是「優質城巿,優質生活」,我當然支持。不過,我擔心,當局借這個目標為名,將責任推卸給業界一力承擔。

 

去年通過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十年加費計劃,以「污者自付」要業界承擔不斷上漲的排污成本,最為明顯。如今,當局又重施故計,說為了推動環保,兩家電力公司向住宅用戶派發一百元慳電膽消費券,但原來計劃涉及的二億五千萬元開支,會由每家用戶的電費攤分支付。在利潤管制協議下,隨時反要用戶承擔加電費的後果。表面上是給你小許甜頭,其實是「糖衣毒藥」,為加電費作前奏。

 

就此,自由黨剛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結果發現,接近六成市民認為,以強制加電費迫他們領用慳電膽消費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比認為合理的多出超過一倍;當問及商界未能受惠於慳電膽消費券,卻要承擔住戶該方面大部分的開支,更有高達六成六人認為不恰當。

 

事實上,要用電量高的用戶,來津貼用電量少的用戶購買慳電膽,是唔公道的做法,飲食業一定不會支持。

 

我和自由黨奉勸當局,既然計劃未能得到巿民的支持,便應從善如流,優化計劃,拎走由上而下的「強制」元素,乃應積極考慮其他鼓勵性高、兼且較少爭議的方案,例如對電力節能達某一標準的用戶,提供「電費回贈」,既可助市民養成節能的習慣,又可推動低碳經濟的原意。

 

露天茶座/小販

主席,當大家熱烈討論中環保育時,我反而想大家留意一個在中區發生的個案。

 

去年7月中西區區議會推翻了前兩屆中西區區議會的決定,要求地政署停止准許新紀元廣場地下一家意大利餐廳加設露天茶座。但其實,2003年地政署是因為當時的中西區區議會,認為該家意大利餐廳設露天茶座,有助促進本土經濟以及旅遊業,才會大開綠燈;誰料5年後換了兩屆的中西區區議會卻指,該露天茶座位於私人發展項目的公眾休憩空間,不應用作商業用途,要地政署停止續牌。雖然,停牌決定在反對聲音下已暫時擱置,但仍要等待發展局提供私人發展項目公眾休憩空間的使用指引後,才有定案。

 

近年當局將許多地區事宜下放予區議會管理,除了每個露天茶座的申請個案外,近日亦決定將重發大排檔或雪糕小販牌照的申請,還有公園的禁煙範圍等等,均交由各區區議會自行決定。

 

對於這個趨勢,我好擔心。如果政府所訂的政策,去到地區層面的個別個案又要區議會投票決定,是否就要因應部分議員的取態不同,即使投票結果有違政策原意也要接受呢?一項政策豈不是可以按每次投票而朝令夕改?這樣,政府政策又怎可能確保持續發展呀? 這教業界又如何適從呢?

 

須知道,有些牌照,如露天茶座,每季就要續牌一次,而食肆,因要符合許多發牌條件,裝修成本較高,如果區議會出爾反爾,把牌照收回,所帶來的損失,經營者是難以承受的。

 

事實上,露天茶座給人休閒的感覺,而大牌檔更是香港的傳統飲食文化,兩者均與保育的理念相當配合。

 

我深切盼望,當局以及各區區議會,貫徹推廣露天茶座或大牌檔的政策,在審批有關申請時,如果地區反對聲音只是來自少數,應盡量取得平衡,也要顧及經營者的生存空間及社會發展。

 

酒牌

近日我亦收到許多酒吧業界投訴,指酒牌局審批酒牌申請或續牌時愈來愈辣,附加的發牌條件比前苛刻,例如規定凌晨二時後不可賣酒,或不可用音響播放音樂等等。

 

如果業界不服,就要上訴,以致近日巿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接獲上訴個案大幅增加,上訴排期時間起碼要等幾個月,部分個案在上訴人的酒牌逾期後仍未獲安排聆訊,咁要上訴來做咩呀?

 

主席,酒吧業界近年因為室內全面禁煙,加上金融海嘯的打擊,經營已經非常艱難,如果動輒因為小數巿民投訴就要對他們的經營模式諸多限制,生意就會好難做,長遠只會嚇怕經營者。

 

我理解,居民的意見,當局好難控制,但簡化完善酒牌審批及上訴的機制,當局有責任及能力做到。當務之急,當局應該盡快增加人手及資源加快上訴程序。此外,政務司轄下效率促進組早就酒牌提交了檢討報告,亦已向食物及衞生局提出了修例建議,業界引頸以待,希望當局盡快拎上立法會討論,落實有關簡化措施。

 

綜合牌照費用

我亦想順帶一提,食物及衞生局將於本年度,就引入即食食物的綜合食物商店牌照,把有關修訂規例提交立法會,我當然歡迎。

 

但據我了解,當局決定參考食物製造廠牌照的現行收費表,按照巿區及新界費用的平均金額來釐訂,這點我就好有意見。大家都知,因為前巿政局及區域巿政局遺留的歷史問題,令到在食物業方面新界牌費較巿區牌費高,對新界的業界一直都好唔公道,故飲食業建議,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一刀切按巿區收費表收牌費,皆大歡喜,但當局卻一直唔肯。

 

如今,當局竟然在發出新類別牌照時,以巿區及新界牌費的平均數來收費,我可以預期,新界的業界一定反對。我奉勸當局事前必須做好諮詢。

 

總結

主席,飲食業近年面對與日俱增的監管條例及發牌條件,包括食物安全條例、室內禁煙條例及為防酒後駕駛的隨機呼氣測試計劃等等,經營已經愈來愈困難。

 

如今,租金高企,又要面對最低工資立法後工資起碼兩位數字的百份比升幅,金融海嘯第二波有多兇狠有多長時間又未知,高通脹又即將重臨,近月糖、咖啡、茶葉已經加價,罐頭又話下個禮拜加價。在這艱難的處境,飲食業從來都未敢奢望當局會派糖。

 

在施政報告公佈前,當局亦吹風話今年無糖派,點知,當局係就係無糖派,但原來係要業界、中小企,尤其要用電量最高的用戶之一飲食業,在咁惡劣的經營環境,大家還在掙扎求存時,代替政府派糖,資助電力公司派慳電膽消費券,即係你去請客,就要業界嚟付鈔,咁同趁火打劫有咩分別呀?真係荒天下之大謬!豈有此理?!

 

主席,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