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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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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提升公共財政管理效能」議案發言

主席女士,今天大家均把握機會,希望在財政司司長發表財政預算案前,提出他們對政府善用財政盈餘、開源節流的建議。我也不例外,我希望能夠代表中小型企業,包括數百間超級市場及酒類零售商、過萬間食肆、過百萬名飲酒的市民、過千萬名旅客,再三懇請當局接納寬減酒稅的建議。

自當局在2002-2003年度把香港的烈酒、葡萄酒及啤酒酒稅,分別調高至100%、80%及40%,香港的酒稅便近乎全球之冠。

鄰近的澳門及內地,所徵收的酒稅分別只有15%及29%。以一支Jacob' Creek Shiraz Cabernet葡萄酒為例,本港賣118元,但內地及澳門分別只賣87元及77元,而一支Johnnie Walker黑牌蘇格蘭威士忌,本港賣388元,內地只賣199元,澳門更便宜一半以上,只賣141元。大家不要忘記,內地有銷售稅,其酒品的價格其實已 把銷售稅計算在內,但它們的售價仍然比香港便宜。

須知道,對旅客來說,酒品價格是一個地區物價的指標。旅客到餐廳進餐,未點菜便會先看看酒類餐牌,只要看見香港的洋酒比倫敦或澳門等地賣的酒還要貴,便很 容易先入為主,以為香港物價高,因而會嚴重破壞香港購物及飲食天堂的美譽。許多喜歡佳餚美酒的外國旅客甚至會過境不入,轉到澳門、內地享受假期。

主席女士,近年更有一個常見的現像,便是許多消費力較高的香港市民,每逢周六、周日或假期,便會相約三五知己,前往澳門品嚐美酒。他們為了避稅,先於英國 訂購很多美酒,然後運往澳門,這樣,他們在澳門只須完稅15%,而在香港卻要完稅80%。他們在當地品嚐一支,然後再帶一支回香港,差不多是買一送一,較 在香港買一支酒還要便宜,等於在澳門飲兩支酒。我相信這種做法會嚴重打擊香港的旅遊、飲食及娛樂行業。

其實,政府從近年的稅收可以看到,酒稅的收入大幅下滑,與1993-1994年度比較,稅收下跌了36%,這樣局長便應知道高酒稅會嚴重遏抑消費。酒稅偏 高也引發走私酒猖獗,在2006年上半年,海關便搜獲共3 2000公升未完稅酒精類產品,涉及的應課稅雖然只是50萬元,但我有理由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總的來說,高酒稅完全違背了當局“審慎理財”的原則。

香港飲食業近年面對的經營壓力越來越大,各項成本上漲,加上嚴苛的牌照規例,還有剛剛新鮮熱辣的全面禁煙條例,已令食肆經營慘淡、連綿虧損。如果當局再不想辦法,業界在地區之間的劇烈競爭之下,為了生存,最終只可能會裁員或撤資。

近年,亞洲經濟蓬勃,尤其有十數億人口的中國對葡萄酒的需求不斷上升,環顧亞太地區,正正欠缺一個葡萄酒分銷中心。內地的假酒問題嚴重,要拓展成為葡萄酒 分銷中心並不容易。反而,香港企業擁有良好的品質信譽,加上香港屬免稅港口,本身具備十分優厚的條件,最能造就成為葡萄酒分銷中心。

試想想,只要成立葡萄酒分銷中心,便可吸引內地、海外的龐大投資,運輸、物流、保險、展覽、旅遊及酒店等商業活動必會增加,這既可鞏固香港作為購物及飲食 天堂的地位,改善本港的營商環境,又可開闢許多相關的就業職位,有助增加政府的薪俸稅收入,長遠來說,庫房的收益必然有增無減。這樣的無限商機,我們為何 不好好把握呢?

其實,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現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對葡萄酒的認識,比我們在座任何一位也深,馬局長也是這方面的專家,沒有理由不知道,香港要成為葡萄酒分銷中心,唯一的絆腳石便是高酒稅。

我知道很多政黨均支持調低本港的酒稅,分歧只在於減幅的程度及一些配套措施。但是,我想指出,如果要與其他地區比拼,搶先成為亞洲葡萄酒的展銷及批發中心 的話,香港的葡萄酒酒稅必須降至零。此外,一旦葡萄酒中心的地位建立起來,屆時便會百業興旺,整體社會氣氛自然會改善,調減酒稅的措施根本不用與福利政策 捆綁在一起,而基層市民已可以受惠。

我身兼香港酒類行業協會名譽主席,已去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政府調低酒稅最少一半,並建議酒稅應由從價稅改為從量稅,即由目前按價格改為按數量定稅。最 重要的一點,便是該協會承諾,如果政府調低稅額,業界會立即下調酒品的價格,得益將會全數回饋消費者。所以,減酒稅的最終受惠者,一定會是香港市民和訪港 的旅客。

因此,當局應好好把握這個契機,當機立斷,在2007-2008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調低酒稅的長遠計劃。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