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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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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21 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通過二讀《2021 年撥款條例草案》。

我對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預算案")感到喜出望外,因為政府雖然面對赤字,但財政司司長沒有因此而 "手 緊 ",反而在香港經濟低迷、失業率創新高的情況下扭盡六壬,制訂了一份近 1,000 億元赤字的預算案,為民紓困,當中有 360 億元更涉及自由黨提出的電子消費券建議,自由黨非常支持。

我分別會談談自由黨對電子消費券、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特惠貸款計劃")、醫生人手問題的意見,以及其他協助中小企的政策建議。首先,自由黨早在 2009 年已着手倡議消費券的概念,因為自由黨認為消費券能以"滾雪球效應"帶動經濟復蘇,相比發放現金更能刺激消費及經濟。當年我和方剛曾到訪台灣,了解當地實行消費券的情況,並遊說特區政府推行消費券,但當時政府以行政費用高昂為由拒絕,只派現金。

十二年後的 2021 年經濟低迷,自由黨於今年 1 月繼續遊說政府發放電子消費券。時代進步,令電子消費普及化。經歷疫情肆虐,現金交易會增加傳播病毒風險,加上政府推動濕街市以電子交易,自由 黨認為這是一個推動電子消費及電子錢包的契機。因此,我們非常歡迎政府接納自由黨的建議,以電子消費券形式向市民發放 5,000 元, 並應分期而非一次過派發。

不過,我和自由黨亦有少許失望,因為政府未有藉今次機會推行八達通或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的實名制。有些人害怕實名制,因為會被人 check 到消費紀錄,甚至被妻子 check 到行蹤或消費,但司長回想"黑暴"時暴徒隨街分派八達通給其他暴徒,我們是否應該檢視這些行為是否違法。由於沒有實名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購買八達通,這是有問題的,對執法亦構成問題。因此,推行電子消費實名制對香港金融體系有正面的作用,既保證不會出現亂用,又可以堵塞漏洞。司長今次未有乘勢追擊推出八達通實名制,我和自由黨均認為有點浪費機會。不過,政府現在推行電子消費券亦應留意執行細節,特別應禁止電子消費券應用於網購。儘管司長列明只容許本地網購,但市民仍有 機會購入非本地品牌。故最有成效的做法是鼓勵市民外出消費,確保款項用於本地市場,也不會削弱這 360 億元帶來的效益。另外,政府亦應為電子消費券設定時限,避免市民儲存電子消費券,以致未能達到最大的成效。

此外,政府在去年 7 月向全體市民派發 1 萬元後,隨即遇上第三波疫情,多個表列處所關閉。其實,去年飲食業原訂推出 7 月七折、 8 月八折的優惠,可惜市民有錢也未能消費。因此,我必須呼籲食物及衞生局不要重蹈覆轍,在發放 5,000 元消費券後高抬貴手,從錯誤中學習,不要再"一刀切"關閉食肆及表列處所。"一刀切"是西方政府慣常採用的粗暴做法,以為"一刀切"關閉所有處所就等於做了事,根本成效不彰。所以,我經常指出司長應加入防疫小組,當討論防疫措施時他就要出聲,請其他小組成員平衡及考慮經濟因素,必須在經濟與防疫之間取得平衡。

此外,我想談談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擔保計劃 "),這亦是自由黨在 2003 年 SARS 期間提出的建議,當時是希望可以幫助中小企渡過難關。我們欣喜看到政府因時制宜,在聽取自由黨意見後,按實際情況作出調整,推出這項利民紓困的政策。

自由黨感謝政府把擔保計劃下每間企業的最高貸款額上限提升至 600 萬元,並延長還息不還本的安排至 18 個月。我們同時支持政府推出特惠貸款計劃,為失業人士提供多一個財政選項。特惠貸款計劃借貸予失業人士和自僱人士,上限為 8 萬元,最長還款期長達 5 年。我在此感謝不少銀行,例如中國銀行在去年政府提供資助時,十分支持飲食業。我希望今次所有銀行也會幫忙批核特惠貸款計劃。我明白 8 萬元並不是大數目,很多人亦以個人名義向財務公司借貸,但我們希望銀行可以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這方面的協助。

有讚當然有彈,我認為司長有些政策實施未到位,希望司長及政府團隊可以記錄在案,再作考慮。首先,我想談談醫生人手不足的問題。預算案第 156 段指出,政府會預留撥款支援醫管局挽留人手,減輕醫護人員的壓力。然而,我必須向司長指出,即使有撥款也不足以挽留醫生,因為現時醫生私人執業每月可賺取 100 萬元,但在公立醫院卻只能賺取 20 萬元。即使政府真的願意支付 5 倍薪金,也會發現醫生人手不足,因為現時全港的醫生數目,每 1 000 人只有 2 名醫生;相比之下,我們偉大的國家現時每 1 000 人當中便有 2.9 名醫生了。

即使政府提升公立醫院醫生的薪金,私營醫院醫生的薪金其實亦會相應提升,所以這項建議未必帶來太大好處。司長或應考慮撥款增設一所醫學院,訓練更多醫生,但不幸地,即使政府願意撥款,亦需要 10 年時間才可以做到。因此,我希望政府提早把《2021 年醫生註 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及通過。

另外,我想批評政府在疫情下未有着手處理租金的問題。我早前在"黑暴"期間不斷去信各大業主,促請他們減租。結果有不少業主也肯這樣做,但亦有無良業主仍要求加租,分毫不減。其實,我們提出 的"2+2"免租方案,是參考了新加坡的做法。由政府支付兩個月租金, 並在法例上規定業主同時減免兩個月租金。這個方案並非任何時間也適用,只有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 599 章)下出現的緊急事故時才可使用,但對於中小微企、零售、飲食業等絕對有幫助。業界很希望政府推出 "2+2"免租方案,我希望司長會撥亂反正。雖然司長早前也表示反對,但我希望他會重新考慮,領導政府推行這個方案。

最後,我想指出,政府現時向關閉的表列處所再撥出 4 億元資助,我們表示感謝,受惠的包括酒吧、卡拉 OK 及夜總會,以及其他表列處所。四億元並不是小數目,但我亦促請司長想一想,這些處所至今已經暫停營業 5 個月,可否再考慮向他們提供更多資助?其實,司長也可以與政務司司長商討。我亦曾多次陪同業界代表與政務司司長見面。政府是否可以考慮再加碼呢?我想指出,很多表列處所的員工及其受聘的自僱人士,例如音樂表演者,確實已失業長達 5 個月。政府可否再加碼以幫助他們渡過難關?他們的境況很悽涼,已經賒借無門,所有認識的朋友也處於水深火熱。

代理主席,基於上述原因,我及自由黨也會支持《2021 年撥款條例草案》。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