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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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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修訂《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主席,我發言支持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修訂 《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

就是次修訂,我想談談數個重點。剛才有數位議員也曾提及一些我想說的事,包括於今天提出修訂的背景及原委。我特別想說的,是 《議事規則》第 45A 條"點名及暫停職務"和第 79D 條"在任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的權力"。我和自由黨均認為,這些修訂建議是為了撥亂反正,但另一方面,我很是感慨,為何立法會會變成今天的模樣?

我們的《議事規則》,主要是把英國那套搬過來。外國(尤其英國) 的議會每年也會邀請本會議員前往交流,我也曾去過。一如剛才有議員提到,外國議會的議事規則中,有許多屬君子協定(即 gentlemen's agreement),只簡單列出條文,未有訂明執行細節,因為假設大家也是君子,知道何事可為或不可為。

可是,大約自 10 年前開始,部分立法會議員便不停地在《議事規則》中鑽空子,他們自以為很熟悉《議事規則》,但其實只是利用 一些漏洞破壞立法會的秩序,每天在立法會"做 show"。最令我看不過眼的,是他們逢政府必反,旨在拖垮政府的所有施政(尤其德政),不理市民死活。這些絕非君子所為,簡直是"爛仔"行徑。

事實上,當時我無法理解為何市民會容許他們這樣做。為何他們這樣做,也能獲得選民支持的呢?我亦想不通,為何明明是好事,他們也要反對?他們反對政府,亦反對政府的政策(包括德政)。近這兩年,我便了解到,這是因為搞革命的人通常都希望民不聊生,當每個人也無法生活,他們便有藉口去搞革命了。假如所有人也都豐衣足食,當然便難以搞革命了。因此,市民應要看清楚這些人所幹的事。

不少議員會認為,立法會亂局的至高峰是於 2019 年的"黑暴"時期出現,但我擔任立法會議員 21 年,親眼見證立法會的淪陷,其實始 於 2012 年的反國教事件。一些所謂議員為了贏得選票,便逢政府必反,推倒政府所有的利民政策,刻意製造民不聊生的景況。

例如當年在我擔任財務委員會主席期間,我便親眼看到有議員反 對增加"生果金",又不停就第 37A 條提出問題 -- 不是數以百計,而是數以千計的問題。當時,我曾想過自己需要花多長時間處理一個問題 -- 一般只需 1 分多鐘便行。由於他們"拉布",有關增加"生果金"的 撥款申請,在兩個月後才獲得通過。其實,當時大部分委員也表示支持的。我記不起當年的投票結果為何,但泛民議員就像隔岸觀火般。 其實,要是他們反對的話,是會令選民有所損失的,他們難道並不在乎嗎?

剛才也有議員詳細談及數年前香港醫務委員會 ("醫委會 ")的改革,故我亦不再多談。在此,我只想提醒正在聆聽我們辯論的市民, 其實當年醫委會提出的改革建議,是要在 24 位委員中增加 4 位非醫生代表,令委員人數增至 28 人。當時,絕大多數醫生也贊成,投票結果是 20︰8,而醫生並沒有失去在醫委會的控制權。

話說當時有些個案是連法官也看不過眼的,因為有醫委會的醫生在審查個案時,發覺被審查的醫生原來是自己的同班同學,只是並不相熟 --大家同是醫生,更曾是同班同學,若說互不相熟,會有人相信嗎?就這樣,便導致有關的病人家屬追討長達 10 年。在那時候, 我便提出了一項私人法案,只為能讓病人或其家屬安心,至少也要讓他們清楚知悉涉事醫生有否醫學失德,而不應讓他們苦候 10 年之久。

剛才有議員表示,該項法案最終被拖延至第二年,才再次提交立法會審議。由此,市民應看到,有立法會議員本身是醫生,但在討論此項法案時,竟然從沒申報自己是醫生。他提出反對意見及"拉布", 但一直只說自己是新界西的代表,彷彿他可以任意而為。請大家看清楚這種行徑。當議會內有這樣的議員,我們便應撥亂反正。

促成今次修訂的導火線,當然是 2019 年的"黑暴"事件了。當時, 有"攬炒派"議員作出所謂的裏應外合,即暴徒在外四處縱火及投擲汽油彈,"攬炒派"則在議會搞破壞。此外,最令大家印象深刻的,就是 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足足拖延了 7 個月一事。有人在莊嚴的議事堂投擲臭彈、衝擊主席台,場面甚是混亂。他們的破壞行為,令議會運作停頓,陷入癱瘓狀態,甚至整個香港亦因而停滯不前。

因此,我和自由黨十分贊成將行為不檢點的議員點名及暫停其職務。我們認為,這樣絕對能起阻嚇作用。我們不能再讓一小撮破壞分子影響整個議會的運作,以及拖垮政府推動的民生政策。香港已再沒本錢停滯不前,故我贊成阻止議員藉拖延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阻礙立法會會議的進行。

主席,今天的修訂旨在堵塞《議事規則》的漏洞,以免不遵守君子協定的人再鑽空子。我和自由黨支持這項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 條動議修訂《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訂定清晰條文,以確保議會運作暢順。

主席,我已記不清自己擔任議事規則委員會委員有多少年了。多年來,無論主席是誰(例如謝偉俊議員及前主席譚耀宗先生),也會不時要求秘書處做研究,我卻認為不必浪費時間。雖然我不停說不必做甚麼研究,但幸好秘書處仍有做,因為到了今天,便可以證明,秘書處資料研究組過去多年所做的工作,是完全沒有白費的。今次我們可以用這麼多時間好好處理此項有關修訂《議事規則》的議案,全賴秘書處過去一直辛勤工作,明知道即使做了,也未必可以推動任何事情,但照樣做了。我們今天可以向立法會提交此項擬議決議案,真的十分感謝秘書處。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