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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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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二節)

主席女士:

 

今年施政報告以一大段的篇幅,回應香港巿民對食物安全的訴求,是值得高興的。其實大部分的建議,我們都已討論多時,但仍有以下的爭論。

 

食物安全法/食物安全標準

的確,香港需要一套全面的《食物安全條例》,以減少混淆及方便監管。不過,建立食物進口商及分銷商登記制度,以及規定業界保存進口食物的交易紀錄,只能夠加強追蹤食物事故的能力,卻不可以完全杜絕食物事故。

 

責任不應全歸業界

業界預防及監察的能力其實有限,法律責任不應由業界一力承擔,尤其是進口的食物,就算供應商提供衞生證明書和標籤證明,基於食物供應鏈的營運非常繁複,業界亦難以百份百保證沒有魚目混珠的情況;而且,病毒、農藥、殘留藥物及致癌物質等問題,日新月異,化驗又需時,業界也是防不勝防。

 

執法及走私問題

另一問題是,為符合新的立法要求,食品價格必然上升,不法份子將伺機大量走私食品到港,謀取暴利,但香港九成五食品都是進口,淡水魚、鹹水魚、活雞、活豬、活牛、副食品,多不勝數,當局是否有足夠人手,應付有關法例生效後所需的檢驗及執法工作呢?

 

老實說,我不是很樂觀,從現時走私活雞的猖獗情況就可見一斑,恐怕最終受害的是循規蹈矩入正貨的商人。

 

回收法須附賠償措施

業界最大的意見是,新的《食物安全條例》將賦予當局權力在事故發生時回收食品。正如我之前所說,食物事故發生,業界都是受害者,故回收法例必須同時附帶,給受影響的業界提供妥善的賠償措施,例如設立賠償基金、提供租金減免及免息借貸等。這不單是給無辜受害的業界,資金周轉,免他們因一次事故而血本無歸,也可以幫助他們繼續支薪員工,避免員工頓失飯碗,有助社會穩定。

 

營養標籤

至於營養標籤制度,施政報告並沒有提供詳細內容,我們只能夠從傳媒報道得悉,當局計劃由原先要求標籤列出熱量加9項營養素,改為熱量加6項營養素。坦白講,今次食物及衞生局未有主動接觸議員,尤其是代表業界的議員解釋政策,反而向傳媒吹風,我感到極度失望。

 

我很懷疑,當局是否有誠意諮詢業界,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聽而不做,甚至聽都唔聽,一意孤行!

 

我有感覺,周局長在這幾年,每提出立法規管業界的建議,都以為代表業界的我是逢管必反,雙方都是南轅北轍,「講都無謂」,就拒絕與我們溝通。希望我的感覺是錯的,如果是錯,請周局長有啲行動,畀我睇到,與業界交心、溝通一下,確保巿民、業界與政府可以衷誠合作。業界不一定反對監管,只是擔心措施沒有足夠的配套,給業界帶來難以挽救的衝擊。

 

足夠過渡期清存貨

就如於今年7月正式執行的食品添加劑標籤,當局沒有理會清除舊有標籤存貨的實際需要時間,以致業界在限期後仍有大量存貨未清,損失慘重,叫苦連天。今次營養標籤制度,當局又是否不理業界死活呢?

 

跟隨內地營養標制度

我希望當局,不論當局所擬定的營養標籤制度是「1+9」、「1+6」,還是甚麼,也應進行詳細評估,了解實施後對巿民在食物選擇方面的具體影響;由於香港市場不大,外國的食品生產商寧願放棄香港也不會刻意遷就香港,故最恰當的做法是,新擬定的營養標籤制度必須配合內地、歐盟、美國及澳紐的實際情況,而最穩陣的做法就是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規定,業界就比較容易適應。

營養標籤制度其實還涉及許多問題,例如細包裝的食品及小型生產商是否可以豁免等等,業界都希望政府可以清楚交代。

 

一籃子政策牽連甚廣

我比較擔心的是,當局建議推出的食物安全條例、食物安全標準及營養標籤制度,牽連甚廣,食物進口商、批發商、生產商及零售商等也受影響,而執行起來,涉及的難題多而複雜,如果上述政策一籃子同步推出,業界未必承受得來;加上,大部分的立法建議都是今年底至明年初提交,本會是否有足夠時間討論和議審,當局又有否預留充裕的時間諮詢業界,讓業界研究當中的細節,以及評估所帶來的影響呢?

 

我經常都強調,魔鬼往往在細節出現,一不留神,失去平衡,矯枉過正,就會扼殺業界的生存空間;而且立法後就返不到轉頭,影響深遠。

 

全面諮詢業界

因此,我希望當局謹記:第一、推出有關政策前,必須先全面諮詢業界。業界是隨時歡迎與當局交流意見的,即使你有問題解決不到,也可以主動問業界意見,業界也是非常樂意協助,因為業界站於前線,對許多問題都瞭如指掌,有助當局對應問題的根源,在立法監管、營商環境、巿民的承擔能力、健康保障及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

 

謹慎評估過渡緩衝

第二、應先評估所增加的經營成本及引起的物價升幅,會否加劇通脹及引致巿民在食物的選擇大減等等,避免得不償失。第三、在推行時切勿操之過急,給業界合理和足夠的緩衝期,並且確保有足夠的配套措施,減低對業界造成的衝擊。

 

中央屠宰

對於當局計劃於年底向本會,就中央家禽屠宰場提交立法草案,我要重申,為了數萬名活家禽從業員及他們家人的生計著想,希望當局三思。

 

香港爆發禽流感機會微

1997年香港發現首宗人類感染禽流感H5N1至今,香港其實吸收了許多經驗,現時由活雞入口或從本地農場送到批發巿場、零售巿場,在業界的配合下沿途都是採取高度戒備的人雞分隔措施,並行之有效,以致香港街巿及農場近年都有零感染的佳績。

 

活家禽業舉足輕重

可見,香港爆發禽流感的風險已經不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局不如讓活家禽業繼續持續發展,這亦有助促進香港經濟,鞏固香港美食天堂的地位。

 

當局不要低估活家禽業的影響,由養雞、運雞至劏雞的從業員及他們的家人多達數萬人,一間中央家禽屠宰場根本吸納不到他們,而他們懶以為生的劏雞工序,以後將集中在中央屠宰場進行,連凍肉店舖或超級巿場也可以入貨分銷,在街巿的活家禽零售檔必然因失去巿場價值而被全面取締。你叫他們一把年紀,又是低技術人士,以後的生活怎過呢?

 

合理的賠償方案

如果當局硬要設立中央家禽屠宰場,就不要忘記,去年11月29日本會通過由本人動議的“活家禽業界援助措施及賠償政策”議案,上段部分是這樣說的:“鑒於政府決意推行集中屠宰活家禽,對活家禽行業將會構成永久性損害,本會促請政府盡快與業界商討,制訂可顧及活家禽農戶、批發及零售商、運輸商及工人情況的合理賠償退業計劃。”

 

至於下半部分,則是“在實施集中屠宰活家禽前,如因內地發生禽流感個案而需要禁止內地活禽鳥進口,為免嚴重打擊業界,本會促請政府推行以下援助措施:

(一) 設立緊急援助基金,向業界提供援助或低息貸款,以渡時艱;

(二) 向政府轄下批發及零售市場的租戶提供免租優惠;及

(三) 對非長期僱用的工人發放緊急援助金。”

 

敬請當局盡快給本會及業界一個交代,希望當局不要選擇性地回應本會的動議決議案,啱用就話立法會通過了有關動議,不可不從;唔啱用就當議員通過的議案無到。

 

發牌制度

另一個我想順帶提出的議題是繁複的食肆發牌制度,雖然當局數年前已就此展開檢討各類牌照及簡化申請手續的工作,但仍然有許多問題,備受國際批評,希望有關當局不要放慢腳步,相反要更加努力,繼續簡化。

 

酒牌

以酒牌為例,政務司轄下效率促進組早於2006年8月已就酒牌進行檢討工作,並於今年5月完成報告,當中提出許多建設性的改善意見及修改法例建議,並已提交給有關部門考慮,我促請當局事不宜遲,盡快展開研究及計劃如何落實有關建議,為業界帶來好消息。

 

露天茶座

另外,我促請當局,積極推動露天茶座的發展。據我所知,自室內禁煙條例推行以後,新界區多了食肆加設露天茶座的申請,以吸納煙民一族的顧客,但往往向地政署申請臨時租約時遇到阻撓。我促請當局著手研究,如何改善及放寬臨時租約的申請,給業界一些走位的空間,減少禁煙條例對他們的衝擊。

 

總結

我希望當局知道,餐飲業是舉足輕重的本土產業,如澳門餐飲業近年興旺,帶動當地就業率及工資上調,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要香港打造成優質城巿,讓香港巿民有優質生活,是需要政府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以宏觀及全方位的視野,按目標及實際情況逐步推進的。如果優質只偏執於健康及安全,卻未有理會對營商環境的損害,所扼殺的可能不單止是業界的生存空間,也可能是員工的飯碗,以及巿民在食品方面的選擇機會。如果是這樣,巿民的生活還可以說是優質麼?

 

主席女士,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