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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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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三節)

主席女士:

 

最低工資

我想先回應施政報告關於「最低工資」的政策方向。作為飲食界的立法會議員代表,我必須重申,強烈反對當局立法訂定最低工資。

 

大家細想一下,美國著名經濟學者及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George J. Stigler、0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Edmund Phelps、香港科技大學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雷鼎鳴教授、《信報》創辦人林行止先生、以及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先生,重有好多好多,各個來自不同背景,但都透過不同途徑、不同場合,提出立法訂定最低工資的問題,大家是否應該再三考慮一下。

 

我想問當局,如果「工資保障運動」中期檢討報告發現,運動的成效不彰,當局會否再深入研究箇中的原因呢?我和自由黨多次指出,清潔及保安工種的工資水平升幅不及其他行業,又或收取低於平均月薪的待遇,主要原因是有關工種學歷要求不高,以致巿面大量較低技術勞動人口可投入這兩個服務行業,在「僧多粥少」,職位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工資自然難以上調,這是一個結構性問題。所以,當局應該要做的,不是訂定最低工資,而是要處理香港經濟結構性問題。

 

還有,政府將最低工資等同於有關工種空缺的平均工資,在概念上是很有問題的,沒理會到平均工資是將最低和最高工資平均化,其實是逐步推高最低工資的水平。

 

而且,表面來看,現時只涉及清潔及保安兩個工種,但只要缺口一開,其他工種也必然跟隨,就如山洪暴發,對香港根深柢固的自由經濟將造成難以挽回的禍害。

 

以餐飲業為例,幾乎每個工序及部門都需要清潔工人,如果行最低工資,清潔阿嬸、水吧、執馬及廚師的工資水平便會逐一推高;繼而按薪酬計算的勞工保險、強積金等開支,也需要相應提高,可謂一闊三大。餐飲業面對近年不斷上揚的租金、工資及食品價格已經很吃力,如行最低工資將更加吃不消。

 

我最不想見到的是,業界為了縮減開支,要被迫減少長工,改請清潔散工,又或用較高工資聘請一身多職的員工兼做清潔工作。這樣,低技術、低學歷的家庭主婦及無業長者,就會失去巿場競爭能力,成為需要倚賴社會救濟的弱勢社群。這樣「好心做壞事」,是否大家想見到的局面呢?

 

如果以行政措施或立法等強硬手段,訂立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是解決不到基本的問題,只會破壞巿場自動調節的機制,扼殺小本經營的食肆的生存空間;萬一香港經濟逆轉向下,更會令致許多食肆倒閉,更多低層人士依賴綜緩。

 

所以,我和自由黨都希望當局,須維護香港賴以成功的自由經濟,遵守承諾給予「工資保障運動」兩年的充份時間運作,之後公正及持平地評價其成效,不要輕言採取立法手段干預市場工資。

 

競爭法

另一項同營商環境有關的,是公平競爭法的問題。正如特首在施政報告第32段提到,企業界仍然擔憂這法例可能會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尤其外國的經驗告訴我們,中小企可能會因而無辜捲入無休止的訴訟中。自由黨提醒當局,要清楚公平競爭法的利弊,在提交草案前,必須公布建議法例的詳細內容供大眾討論及檢視。

 

主席女士,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