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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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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立法設置育嬰間」議案發言

主席女士:

母乳哺育的問題,已愈來愈受到巿民的關注,而在各界大力推廣之下,亦愈來愈多母親選擇用母乳哺育自己的嬰兒,對於在公眾場合設立育嬰間的訴求亦愈來愈大。正如周梁淑怡議員在她提出的修正案中,已表明自由黨是支持在公眾地方增設育嬰間,以鼓勵更多母親選擇以母乳餵哺嬰兒,並且希望政府能起帶頭作用,在旗下的公共設施,盡力為母乳哺育的母親提供方便,增設育嬰間。

事實上,由一群多年來一直爭取立法設立育嬰間的女士成立的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個月一號,便曾經去到中環遮打花園集會,重申她們的訴求,並指責政府說推廣母乳哺育完全「得把口」。我們都希望政府能盡力做好些,在多些公共設施起多些育嬰間。

對於原動議建議強制在大型酒樓設立育嬰間,我作為飲食界的議員,基本上也是贊成的。但我想大家都知道,中式酒樓一般都可以筵開二三十席,「話大唔大、話細唔細」,如果全都當作是「大型酒樓」,要強制設育嬰間,恐怕都會產生不少問題。

另外,李國麟議員的修正案,要求在工作間設立育嬰室一項,工作間的定義也是有必要界定清楚的。譬如,早前通過的「禁煙條例」就認定所有圍封的工作場所,甚至包括建築地盤都屬於工作間,而廣義來說,菲傭在家中工作,這也是她們的工作間。

那麼是否所有的工作間都要設立育嬰間,似乎就大有斟酌餘地。而且建築地盤、酒樓的廚房,工廠廠房等工作間,很多都是兒童不宜進入的地方,因為當中有很多潛在的危險陷阱,更遑論可供餵哺嬰兒。還有在香港這個寸金尺土的城市,眾多的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他們辦公室的空間都不夠用,是否能再劃出多餘的地方設育嬰間,也是一大疑問。難道一間小士多,小商舖也要強制設立育嬰間嗎?

主席女士,自由黨相信,較為現實的方法,應該是先鼓勵一些具規模的公司,自行設立育嬰間;而事實上,目前一些大型公司,如匯豐銀行等都有在公司設立育嬰室,也是深受員工歡迎的。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支持原動議及兩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