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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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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推動社會企業」議案發言

主席女士﹕

 

自由黨一向都支持發展社會企業,希望可以為社會上的弱勢社群多謀一條出路,改善一下他們的生活境況。但我們同時好關心社會企業的具體運作,會不會同其他中小企構成不公平的競爭。所以,梁劉柔芬議員就原議案的第一點作出修正,就是要點出我們必須認清楚社會企業的真正含義同目標,而顧名思義,社企不是以謀取最大利益為目標的企業,而是一個既要有謀生能力又要兼負社會目標的企業。

 

正因為大家都認同社企具有提升社羣能力和建立正面社會價值的功能,所以大家都贊成政府應該給予協助,但這並不等於社企要同中小企加強競爭,要把別人的飯碗搶了過來。尤其社企往往是得到政府提供的種種支援,要是他們同其他的中小企互相競爭,便只會同本港超過30萬間中小企構成不公平競爭。但我們認為社企和中小企本身各有本分,各有不同的角色,根本就不應是一場零和遊戲,爭個你死我活。

 

所以,對於王國興議員修正案裡提到,要增強社企與中小企的競爭力,以爭取應有的市場佔有率,我感到好奇怪。王議員究竟有無真正用心去理解社企的意義,有無考慮過30萬中小企的處境,有無顧及到香港整體的營商環境。

 

讓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作說明,如果有兩間茶餐廳同時在隔離左右做生意,但一間係社企,享有租金優惠、又可以免利得稅,又有一筆種子基金幫助營運,而另一間陳記只係一對普通夫婦日做夜做,再請多一兩個伙記,每月又要交昂貴的租金,又要交稅,咩優惠都無。我估唔使幾個月,個兩夫婦可以執咗間舖,隨時淪為失業大軍,向政府伸手領綜援好了。因為陳記計埋燈油火蠟同伙計人工等,可能要賣十元杯奶茶才有得做,但隔離的社企,因為有各種各樣的資助,隨時賣5元一杯都有錢賺,試問中小企重邊有得做?

 

如果重要好似王國興議員所講,要俾社企佔有一定的巿場佔有率,豈不是要搞計劃經濟?就是內地的國企,而家都要爭取上巿,在巿場同其他企業競爭。故此,我們實在想不出為何王國興議員會有這樣的一個修正案。又或者王國興議員是否想搞間社企裝修工程,除了享盡租金優惠、低息貸款、工人有津貼之外、可享有政府工程優先權外,重要專門同間中小企嘅炳記三行爭生意,爭到佢執笠先肯罷休?

 

至於何俊仁議員提到要成立5億元的「社會企業種子基金」及10億元的社會企業發展借貸基金」,我認為這個建議很值得商榷。

 

目前政府已成立了四項種子基金,但其實社會各界都仍未好充份的利用。例如,行政長官於2005 年 施 政 報 告 中 宣 布 設 立 二 億 元 的 攜 手 扶 弱 基 金 ,三輪的申請只批出約2300萬港元,效果並非十分理想

 

故政府倒不如進一步檢討基金運作,以便利社企為創業資金進行融資。措施可包括擴大服務對象範圍至非慈善團體的社企,提高注資金額,簡化申請手續及延長資助期等。另外,亦可以考慮將現時三個中小企資助基金修訂一下,將社企納入資助範圍。

 

當然,我們亦不反對另外成立種子基金,但沒理由不做調查研究,不問有冇實際需要,便一口氣說又要搞五億、十億元的基金。我認為這方面應該謹慎一些。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