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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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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檢討校本管理的推行》議案發言

代理主席,自由黨不反對檢討校本管理制度,畢竟,自 從 2005 年為校本管理的管治架構訂定法理依據,讓所有資助學校落 實校本管理,至今已有 14 年,現在是適當時間進行檢討及優化。在 10 多年前,我也曾積極參與校本管理。

自由黨去年 9 月回應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諮詢文件時指出,應 從多方面改善校本管理制度。不過,原議案比較強調如何提高老師在 校董會的參與機會。雖然自由黨認為部分建議可以接受,但整體而言 則有所保留,恐怕會過分側重老師的權益。事實上,我們不能"一竹 篙打一船人",不少學校做得不錯,既有效管理又可確保不同持份者 均衡參與。

當然,近年教育界曾發生一些不幸事件,包括兩年前被揭 "影子 學生"醜聞的屯門興德學校,以及近日一名教師自殺的個案。我們理 解,大家擔心現有制度會否令校長權力過大,以致老師的申訴未能獲 得公平有效處理。就此,自由黨同意,法團校董會應就嚴重申訴個案, 邀請獨立人士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處理,避免被指為 "自己人查自己 人"。至於是否恢復推行校內諮議制度,確保教師代表可定期與校董 或教育局接觸,自由黨亦持開放態度。但是,我質疑是否強化有關溝 通機制,甚至確保校董與教師會面時存備正式會議紀錄,便可杜絕"一 言堂"或"土皇帝"的情況。

事實上,即使在現有制度下,老師也可隨時接觸校董並作出申 訴,如果涉及學校員工,更可向教育局投訴,由教育局直接處理,但 是,過去仍有老師反映申訴未獲正視。所以,關鍵問題是法團校董會 能否發揮本來的作用,做好監察及制衡的本分,還是只視作從事有權 沒有責的工作,甘願做橡皮圖章。

自由黨認為要處理部分有問題的學校,必須從改善學校管治質素 着手。雖然現時當局為校董和校監提供 15 小時培訓課程,但香港教 育工作者聯會的調查顯示,逾半曾參與校董培訓課程的受訪者認為, 課程內容流於表面。因此,自由黨建議加強有關培訓,以提高校董的 管治質素,並委託大專院校設計有系統的基礎培訓課程,內容由淺入 深,涵蓋相關理論、知識及實用技能,包括但不限於學校的專業發展、 財務管理、採購程序、人事管理、資助規例及法律事宜等。

自由黨亦認為,當局應鼓勵法團校董會邀請具專業知識的校董及 學校人員組成委員會,負責處理學校營運要務,例如處理投訴或上 訴、人力及財務資源規劃等。透過中立的第三者來監察及確保校本管 理運作暢順,並提高法團校董會的透明度,摒除黑箱作業之嫌,進一 步奠定法團校董會的公信力。

原議案要求教師代表須以民主方式產生,在現行制度下,老師代 表甚至可以由"一人一票"選出,教育局也不會反對。但是,原議案要 求增加教師參與校政的機會,確保法團校董會內的教師代表須以民主 方式產生,大家必須明白有關內容究竟是甚麼意思,是否要增加老師 代表的比例呢?但原議案沒有交代增幅多少。我們不反對老師參與校 政,但絕對不能變成主導校政。

同樣地,自由黨看不到,原議案要求成立教師公會與改善校本管 理之間有否直接關係,而且擔心這樣做會間接放大教師權益,忽略校 董會的監察制衡角色。記得當年討論建立校本管理管治架構時,辦學 團體提出的一個爭論點是,擔心有關法例實施後會失去對學校的管理 權。

無可否認,追求開放校政,增加均衡參與是香港教育發展的必然 趨勢,但要落實這個理想,一個強而有力、具靈活性和權責分明的法 定管理架構也是必須的。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