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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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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18 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主席,我今天發言支持《2018 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反對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修正案")。我身 為行政會議成員,我們奉行集體負責制,所以我會支持《條例草案》。 不過,我今天亦會替業界、中小型企業("中小企")和微型企業("微企") 道出他們的心聲,這與我稍後的投票取向沒有直接或一定的關係。

主席,我首先想澄清,我不曾直接說過"一天侍產假都不應該有"。 正式而言,這番話是由無綫電視時事節目 "新聞透視 "的主持人說出 的。她也姓張,名為"張文采",但她的樣子比我好看多了。該節目透 過剪接,在我說話時加插了張文采的旁述,她指我認為"一天侍產假 都不應該有"。從節目播出至今,多份報章引述該節目,指我說了這 番話。我十分感謝張小姐為我創造了這句容易入耳的 sound bite。老 實說,這並非我的專長,但很抱歉,這番話不是由我創造的,而是張 文采小姐。

其實,我不曾觀看該集節目,但我為何能說出此事呢?因為我的 助理曾反覆觀看該節目,然後告訴我實際情況。我當天為該節目進行 錄影時,我的助理也在現場。我想指出,我當時解釋道,政府在 4 年 前建議引入 3 天法定侍產假時,我身為立法會飲食界的代表,以及當 時代表零售界的黨友方剛皆是投反對票的,而自由黨的其他 3 位議員 則投了支持票。不過,我們二人獲得豁免,可以投反對票,因為我們 所代表的業界要求我們提出反對。

因此,從邏輯上顯而易見,既然我代表業界反對 3 天侍產假的建 議,那麼我又怎會支持 5 天的建議呢?不過,我數年前並非行政會議 成員,因此無需跟從集體負責制,自由黨又給予我豁免,但我今天的 身份已有所不同,因此我現在發言要較小心。

該節目亦有引述我所說的另一句話,就是"3 天便應該止步",但 奇怪的是,當我提到 3 天時,大家卻似乎聽不到,只是不斷引述張小 姐代我所說的那番話,我親口說的一句話卻反而沒有人提述。這證 明,而我亦相信,沒有人曾收看該節目,包括報章編輯和記者,他們 也沒有觀看,只是聽到有人提起,便認為很有趣,因此隨便引述。我 自己其實不曾收看該節目。所以,當大家不細心聆聽一個人的說話, 又斷章取義或不理會前言後語時,便會出現現時所報道的新聞內容。 情況很多時候皆是這樣。

我亦無意逐次解釋。媒體總喜歡用上容易觸動別人神經的話語。 而且,我這個"廿蚊張"的江湖稱號和我的說話似乎亦頗能促進報章銷 量,可以幫助媒體售出更多報章,我也因此感到自己對新聞自由有點 貢獻。我不想繼續被他們指責我,認為我批評傳媒便等於我不允許新 聞自由,但自由是有界限的。如果用上數個字便概括了我 10 多分鐘 的訪問內容,便會叫人忽略前文後理。

主席,今天的時間較為充裕,是一個較適合作解釋的場合。然而, 身為行政會議成員,我想再次指出,在集體負責制下,我有責任投票 支持政府的議案。不過,我身為立法會飲食界的代表,仍然有責任代 表業界道出他們的立場和憂慮,以及說出中小企和微企希望我代他們 說的話。邵家輝議員稍後會就此發言。

主席,對於僱主有否責任照顧男性僱員的侍產需要,業界可能持 不同意見。不過,業界一向持清晰的立場,便是業界不主張"一刀切"。 立法強制增加僱員福利惹來最大的憂慮之一,是會加重中小企和微企 的負擔。

很多人動輒標籤僱主,指沒有提供侍產假的僱主無良。更甚的 是,有僱主現時只是提出不要再增加天數,也會被指無良和刻薄。我 亦被多次扣上這帽子,我的助理也叫我不用逐一回應,否則 15 分鐘 的發言時間也不足夠。

我想重申,這並非"有良"或"無良"的問題,而是"有能力"和"沒有 能力"的問題。一直以來,即使法例未有要求,一些有能力的僱主為 挽留員工和吸引新人入行,早已提供 3 天或更長的侍產假,政府無需 立法強制他們這樣做。至於沒有能力的僱主,他們當然反對強制立法 的建議,但卻被指責為無良、刻薄。這些指控對他們是絕不公平的。

僱主並非只擔心錢銀問題。香港失業率長期處於歷史新低,人手 短缺,想招聘幫工絕不容易。特別是,對於中小企、微企和服務業而 言,缺少一兩名員工已足以令他們叫苦連天。很多時候,洗碗工人只 有一兩人,但現時很多食肆皆缺乏洗碗工人,正在叫苦連天。因此, 如果政府在這個艱難的時候還要加重他們的負擔,會使業界相當失 望。

當年引入最低工資時,大家皆不知道會否出現漣漪效應。我當時 曾說道會出現這效應,社會今天也認識到漣漪效應的問題。最低工資 水平提升了,水漲船高,一併把其他工資水平拉高。同樣地,政府今 天建議把侍產假增至 5 天,便會令原本自願提供 5 天侍產假的企業突 然變成與其他公司提供的待遇相同,失去原有的吸引力,變相剝削了 他們提供福利以吸引人才和人手的機會,亦會進一步剝弱中小企和微 企的競爭力,使他們進一步失去提高待遇的本錢,難與大企業競爭。

主席,業界最擔心的,是這次並非"單一事件"。大家只要看看議 員提交的修正案,便會發現這次彷如《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的翻版。 他們是否想開啟慣例,趁機讓侍產假日數可以一如最低工資般每 3 年 增加一次,甚或每年增加一次?

當年曾有工會代表遊說我不要反對法定最低工資,並請我隨意訂 定一個水平。他們表示可以接納,不介意由低水平開始。理由很簡單, 他們只求打開缺口,一打開缺口便可以不斷擴大,成為他們爭取政治 本錢的機會。今天有多位議員提出修正案,並有議員提出逐步增加侍 產假的日數。有議員甚至提出 "一 年一檢 "的要求,但最終因為超出 《條例草案》的範圍,因此不獲主席批准提出。

事實上,工會的索價素來有增無減,包括引入標準工時、增加最 低工資、將勞工假與公眾假期看齊、增長產假、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 沖機制等。面對勞工團體不斷叫價,中小企和微企的生存條件每況愈 下,香港的競爭力亦難以維持。基於上述原因,飲食界及很多中小企 不支持立法強制增加侍產假,因為人手不足。

局長,如果你希望減輕中小企、微企和服務業的痛楚,便應該輸 入勞工,讓僱主聘請人手替補放取侍產假的員工。

主席,我想繼續談談同事剛才的發言,儘管我已表示不會回應他 們的發言。有建制派議員認為部分對我的批評不公道,要替我發聲。 我認為無此需要,因為我雖然年紀稍大,但仍能挺下去。尤其是,我 慶幸我的聽力和視力不大如前,因此根本聽不清楚及看不清楚,所以 沒有甚麼大問題。

不過,當議員甚至傳媒批評我涼薄、無良,甚至比涼薄更差時, 他們應問問我如何對待自己的員工。在侍產假、產假的問題上,我過 往數十年身為僱主做了些甚麼呢?我想問問工會代表,他們的工會又 做了些甚麼呢?我亦想問問立法會的同事,他們有否聘請員工呢?他 們今天給予自己的助理甚麼待遇呢?有多少天產假呢?是 52 星 期 嗎?當中涉及的金錢不是他們的,而是立法會的。他們會否提供這樣 的福利呢?我是否很涼薄呢?還是,他們比我更差及涼薄呢?批評別 人是不要緊的,但請拿出鏡子照照自己,看看自己做了多少事情。

我為人僱主已有數十年,我不怕站在此處向大家說句,我接受批 評。我未必是好僱主,因為我沒有能力,但那些本身不是僱主的人卻在此指罵,打劫僱主的錢包往自己的臉上貼金,還要叼光。我請這些 人照照鏡子。

其實,人人皆有機會當僱主。如果有議員有聘用外籍傭工,他們 又 提供甚麼待遇呢?如果有議員透過立法會實報實銷的機制聘請員 工,他們又怎樣對待他們的同事呢?大家要為居所支付管理費,大廈 的員工,無論是管理員、清潔工,他們又提供了甚麼福利呢?他們口 口聲聲批評人家涼薄,說來娓娓動聽,但請自我反省才批評別人。

我甚少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對話。很多同事指他專橫,因為他說 道如果修正案獲得通過便會撤回《條例草案》,霸道得甚麼事情也不 批准。坦白說,何謂行政主導呢?各位局長其實早應這樣做。不過, 在支持他此舉之餘,我亦要批評,其實不單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才這樣 說。很多局長過去提交法案時,表示政府只能作若干項修訂,但當有 議員提出修訂時卻說道:"沒法子了,因為議員的修訂獲得足夠票數 通過。"對我而言,這是暗渡陳倉,是更差的做法。政府要麼便公開 說道鐵定只會提供 10 天或 1 個月,不要佯作決定了兩天,然後因為 議員的修訂獲得足夠票數通過而接受。局長,我覺得你強硬起來是對 的。

慶幸我不是擔任局長的職位,否則會遭受更猛烈的批評,因為只 要議員提出修正案,不論通過與否,我便會撤回《條例草案》。且看 看有多少議員有膽量作修訂。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