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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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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17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理主席,我謹以《2017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匯報法案委員會商議工作的重點。

第五屆立法會曾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當局於 2016 年向立法會提交的《2016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並且不反對當局在 2016 年 6 月 29 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該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 《2016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在 2016 年 7 月 6 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通過二讀,但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程序未能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終止前完成。《2017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以《2016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的原建議,以及政府當局其後就該條例草案提出的修訂建議為基礎擬備,並考慮了立法會議員、社會人士及當局就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成立的三方平台成員的意見。

法案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舉行了 11 次會議,並且聽取了團體及個別人士的意見。委員普遍支持《條例草案》的目的,以改變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組成、改善醫委會的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以及延展醫生可獲批准的有限度註冊的有效期及續期年期。

有關醫委會的組成方面,委員支持將醫委會業外委員的數目由 4人增至 8人,其中3名新增業外委員由病人組織選出,其餘 1 人則由消費者委員會提名,以提高醫委會的問責性和公信力。委員察悉, 根據《條例草案》,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獲賦權訂立規例, 訂定與 3 名由病人組織選出的業外委員的選舉程序,新規例將會由立 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當局承諾會在《條例草案》獲通過後 3 個月內,向立法會提交該規例。當局預期在新規例的審議期屆滿後15個星期內,醫委會秘書處可展開首次選舉的相關工作。

有委員與團體代表對《條例草案》中將現行由香港醫學專科學院 ("醫專")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名註冊醫生委員,改為兩名由醫專按照其規例或程序選出的註冊醫生委員的建議表示關注。如此一 來,雖然醫委會的選任註冊醫生委員人數的比例將維持於 50%,但他們關注到由於醫專如何選出兩名註冊醫生填補該兩個選任席位將會由醫專自行決定,如果該兩個選任席位由所有院士直接選出,如此選出的註冊醫生須向其選民問責,此舉或會與醫專現行在醫委會的角色背道而馳。為回應委員及持份者的意見,當局會對《條例草案》提出修訂,把現時由醫專提名以供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個現有委任註冊醫生委員席位保持不變,並把由衞生署署長及醫院管理局 ("醫管局")各提名兩個,即合共 4 個註冊醫生委員的席位減半,以騰出兩個席位,改為由院士按醫專的規例或程序提名及選出的兩名屬院士的註冊醫生 出任,而其餘兩個席位分別由衞生署署長及醫管局行政總裁或他們的代表出任。在該項修訂下,醫委會的選任註冊醫生委員人數的比例, 可維持於現時及《條例草案》所建議的 50%的水平。

有委員關注到,有關為填補由院士提名及選出的兩個註冊醫生委員席位而舉行的選舉,醫專會否在為此而擬定的規例或程序中就參選、提名和投票資格訂定額外門檻。因應這些委員所提出的疑慮,醫專已告知法案委員會,所有院士均會符合資格參加該兩個擬議選任席位的選舉,不會有任何先決要求或條件,而該兩個席位會由所有院士直接提名和選出。

委員察悉,醫委會現時每年接獲約 500 宗新的申訴個案,而截至 2017 年 8 月,積壓的申訴個案總數約有 760 宗。委員普遍支持《條 例草案》所建議,讓醫委會能夠設立多於 1 個初步偵訊委員會("偵委會"),亦可委任多個研訊小組,接替醫委會進行紀律處分研訊的現有職能,並且大量增加醫生審裁員和業外審裁員的人數。《條例草案》 亦讓醫委會能夠委任多於 1 名法律顧問,以及讓律政司司長除了可指 定律政人員外,還可指定任何律師或大律師,在偵委會及研訊階段為醫委會提供法律支援。委員同意,上述建議令醫委會的申訴調查和紀律處分研訊機制更具效率和靈活性,以便清理積壓個案,並縮短需要進行研訊的個案的輪候時間。有委員要求醫委會探討若干委員及審裁顧問出席研訊的比率偏低的問題,以及審裁員可就其義務工作獲發津貼的可行性。此外,委員察悉,《條例草案》建議就研訊小組的委員申報利害關係作出規定,以確保每宗申訴個案均可獲公平公正處理。

大部分委員同意,《條例草案》中把有限度註冊醫生的註冊期及有限度註冊醫生可為其註冊續期的年期由不超過 1 年延展至不超過 3 年的建議會令更多富經驗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申請有限度註冊,從而在短期內紓緩醫管局醫生人手短缺的情況,但他們認為,在醫管局任 職醫生的本地正式註冊醫生的晉升不應因而受到影響。政府當局向法案委員會保證,以有限度註冊形式招聘非本地培訓醫生是醫管局一項應急措施,以補足本地的招聘工作。正式註冊醫生包括本地醫科畢業生,將繼續是醫管局醫生人手供應的主要來源。

有委員認為,由於在有限度註冊安排下受僱於醫管局、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有限度註冊醫生會按工作需要擔任臨床職務,為保障病人安全,醫委會及有關機構必須確保有限度註冊醫生符合在港安全執業所需的專業水平。此外,有關機構必須嚴密監察所聘用的有限 度註冊醫生的工作表現,以及評估這些醫生是否適合繼續受聘。

代理主席,經考慮法案委員會的意見後,政府當局會對《條例草 案》動議多項修正案。法案委員會對政府當局稍後提出的修正案並無異議。

代理主席,以上是我就法案委員會工作的報告。以下是我代表自由黨發表對這項《條例草案》的意見。

自由黨一直關注香港醫療投訴機制及醫護人手是否符合社會需 求及期望,惟這些問題非常複雜。由於觸及醫生利益,容易變得政治 化。正因為這個原因,這項《條例草案》經歷一波三折。這項《條例 草案》的內容大致可分為 3 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重組醫委會,增加非 業界委員,也是《條例草案》最受爭議的部分。醫生團體一直不願妥協,一而再、再而三地"搬龍門",目的無非為了確保來自公立醫院及私家市場的醫生代表在醫委會內最低限度佔大多數的操控權。

其實,政府在 2017 年年中再次提交《條例草案》時,已吸納多 方意見,可說是三方平台所得的共識,早獲立法會內跨黨派的支持, 通過只是遲早的事。雖然如此,特首林鄭月娥在 2017 年 10 月仍願意 提出新讓步方案,向醫生釋出善意,即今天政府提出的修正案。特首 的目的是履行其參選政綱的承諾:促進社會和諧,減少社會爭拗。就 此,自由黨是理解和認同的。不過,我須要指出,即使林太提出新方 案,也改變不了醫委會以醫生委員佔大多數的情況。在 32 名委員中, 7 名是由全部醫生選出的代表、 7 名是由香港醫學會會董選出的代 表、4 名是醫專的代表,以及 10 名是來自兩間大學醫學院、衞生署 及醫管局的醫生代表,合共 24 名醫生。雖然醫生與非醫生的比例為 3:1,比以往的 6:1 為低,但仍然是向醫生傾斜。因此,即使新方 案獲得通過,香港市民所擔心的醫醫相衞及醫生不足的問題,相信還 未能解決。

大家可能會問是否不應支持這項《條例草案》呢?須知道這項《條 例草案》第二個主要部分是改善紀律研訊機制,亦是病人組織最關切 的部分。正如之前所說,截至 2017 年 8 月,醫委會積壓的申訴個案 總數約有 760 宗,而這仍未計算每年平均接獲約 500 宗新的申訴個 案。按經驗,醫委會處理 1 宗涉及紀律處分研訊的申訴個案平均需時達 72 個月,即近乎 6 年,而紀律處分研訊的最新排期更要待至 2020 年 3 月。對相關病人和家屬而言,漫長的申訴時間令其身心靈均受盡煎熬,絕對不能接受。

現任醫委會主席劉允怡也曾公開表示,醫委會的工作已經瀕臨崩 潰,充分反映這項《條例草案》非常急切,確實不應一拖再拖。如果 今次《條例草案》獲得通過,醫委會將可同步設立多於 1 個偵委會及委任多個研訊小組,而聘請法律顧問的上限亦由 1 名變成無上限,審裁顧問更由 14 名大幅增至 140 名,使醫委會可進行更頻密的調查和研訊,必然可以大大加快研訊時間及改善排期的瓶頸位。

今次《條例草案》涉及的改動對醫委會而言只屬一小步,但對病 人而言則是一大步。病人在過去 10 多年的爭取也毫無寸進,如今能 夠稍有改善,已經是萬眾期待。因此,即使今次《條例草案》並非盡 如人意,特別是醫專代表的產生方法仍然令病人組織感到失望,但市 民的期望很清楚,就是加快醫委會的研訊進度,增加醫委會非業界代表,減少醫醫相衞。因此,他們寧願"袋住先",也不想再拖。在權衡輕重下,如能使病人早日受惠,現階段所得的結果便最為可取。當然, 我們仍會繼續努力,爭取更多改革。

代理主席,《條例草案》第三個主要部分關乎有限度註冊醫生, 我也想藉此機會釐清一些人對這個制度的錯誤理解。其實,有限度註冊醫生只可作為短期措施,紓緩公營部門醫生短缺。但去年有些人故 意誤傳把醫生的有限度註冊年期由 1 年延至最長 3 年,旨在為大量引入內地醫生作準備。

不過,隨着選舉過去,真理開始越辯越明。現時法例規定只有醫 管局、衞生署及兩間大學醫學院可以透過有限度註冊引入非本地醫 生。他們只可在受聘的指定機構工作,續期亦須經醫委會審批,現職 合共人數不足 150 人,根本是非常少的數目。即使兩間醫學院可容許 該類醫生應診私家症,也是建基於科研、教學及專業應用的臨床工作 上,並且不可以超過其工作量的一成,故他們不可能對本地醫生構成競爭。

現時公立醫院醫生嚴重短缺,醫管局只是希望透過有限度註冊引 入有一定經驗的海外醫生,無須倚賴指導即可擔任相關工作,從而實質減輕前線壓力,故醫管局對申請者的專業資格有相當要求,只會聘請取得等同醫專認可的中期考試專科資歷的非本地培訓醫生。

市民無須擔心這將成為引入內地醫生的缺口,因為現時內地並無所需的專科認可架構,故只曾在內地讀醫和接受醫學訓練的醫生根本無法透過這個制度來香港行醫。

據我所知,過去有些在英國等海外地方取得醫科學位的港人子女符合有關專科的資歷要求,就是透過有限度註冊制度回港完成其專業訓練資格。因此,大家無須過慮。

其實,財政司司長亦罕有地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到未來將會確保所有醫學院的畢業生全民就業。反而,我們要擔心的是即使《條例草案》今次獲得通過,為有限度註冊醫生稍為鬆綁,亦無法解決本港醫生不足的問題。

須知道,自香港取消豁免英聯邦院校醫科畢業生考取香港執業試後,海外醫生只可報考由醫委會主辦的執業試,取得本地執業資格, 但該試試題是從本地醫生長期受訓期間多次考試的內容濃縮而成,以致及格率一直偏低。久而久之,香港未能有效透過海外醫生填補本地空缺,同時,培訓本地醫生亦需要很長時間,如培訓 1 名普通科醫生需時 7 年,而培訓專科醫生更需時長達 13年,遠水完全救不了近火。

今年冬季流感疫潮非常厲害,連醫管局管理層也表示公立醫院已進入作戰狀態。其實,早於流感高峰期前,去年炎夏公立醫院急症室及內科病床已經不時爆滿,情況早已令人憂慮。大家也看到,香港人口不斷老化,問題逐漸浮現。有醫學界人士已估計,香港近年流感數字高企,與人口老化的現狀有直接關係。

雖然政府已計劃增加 5 000 多張公立醫院病床,但有硬件而欠缺軟件 亦無補於事。即使政府已承諾逐步增加醫科學額至 2018-2019 年度的 470 個,仍未能追上服務需求的增長。再加上近年 香港私院不斷擴充,搶走不少公立醫院醫生,令公營醫療系統更不勝負荷。當然,很多人流傳現時的醫生是"星球人",意思是他們每星期可以賺取 100 萬元,俗稱"一球",相當吸引。如果我是公立醫院的醫生,也會想轉任私家醫院闖一闖。

政府在去年 6 月公布《醫療人力規劃和專業發展策略檢討》報告, 推算 2020 年時醫生短缺約 500 人,2030 年時則約為 1 007 人。不過, 我認為這只是保守推算。儘管政府是在考慮到公營醫院的發展和擴建 計劃、2015 年的醫療服務模式和水平及人口老化等因素後得出上述數字,惟本港 2015 年的醫生人口比例為每千人只有 1.9 名醫生,相 比已發展國家如英國、美國、日本、韓國甚至新加坡為低。與本港社會形態接近的新加坡,每千人也有 2.3 名醫生,可見香港要追上合理的醫生比例,醫生短缺的數字將更大。

畢竟,醫療專業人員的培訓成本高昂,故不可單靠本地培訓。其 實,很多國家已吸納國外來自著名大學醫學院的人才,不單免試執業,並讓他們在當地受訓。政府必須積極考慮仿效新加坡等地的做法,准許於海外著名大學醫學院畢業的醫生在港免試執業,特別是鼓 勵在海外讀醫的港人子女回流 -- 我要申報我的女兒和女婿現正在 海外讀醫 -- 以解香港醫生嚴重不足的燃眉之急。這不單不會影響香 港的醫療質素,更可靈活回應本地需求。本港醫生實不應為了個人利益而加以阻撓,罔顧香港的需要。

當然,我們不應盲目追求醫生數字上升,而應該同時加強公私營合作、基層醫療及社區照顧等,互相配合,務求在資源有限的大前提下,確保香港醫療服務可持續發展及按人口變化作適當規劃。

無論如何,醫委會重組只是展開本港醫療改革的一頁,政府還有很多工夫要做。我與自由黨深切期望,當局在未來日子可向我們和病人組織有更多具體交代。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