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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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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2014年獸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發言

主席,以下是我和自由黨對今次修例的意見。

 

《獸醫註冊條例》自1997年制訂以來,獸醫行業持續蓬勃發展,而相關的投訴糾紛亦隨之增加。根據政府提供的數字,註冊獸醫人數由當年150位增至近日的720位。投訴數字亦由1998年全年只得8宗增至近年每年平均50宗。

 

獸醫管理局礙於現行架構及運作模式,未能有效應付持續增加的工作量,以至不少投訴個案堆積,我剛才已提過,每宗個案由管理局收到投訴至完成處理,平均需時長達一年零四個月,其中最長的一宗竟超過四年時間,實不可接受。

 

投訴處理時間漫長,對投訴人及被投訴的獸醫都不是好事,被投訴的獸醫固然聲譽受損,他和投訴人也會身心俱(:)疲,所以自由黨贊成擴大獸醫管理局,提升局方的處理投訴能力。

 

可是,處理今次修例的小組委員會都關注擴大後的管理局的代表性,特別關注管理局獸醫與非獸醫的比例是否應該維持在2:1。對於蔣麗芸議員批評,獸醫人數比例較高,將不能有效監管獸醫的專業操守,我是理解的。以香港醫務委員會為例,業界人士與非業界人士的比例(包括主席的話)6:1,就經常為人詬(:)病,被質疑過份維護醫生利益,忽略病人需要,往往有醫醫相衛之嫌。

 

事實上,時代已經改變,社會普遍都要求專業團體的監管制度能夠提高代表性及認受性,以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造成偏袒的情況,從而可以確保業界及服務使用者的權益均受到保障。

 

不過,對於出席公聽會的獸醫團體大都支持管理局註冊獸醫與非註冊獸醫的比例訂為2:1,即是如目前的比例一樣,以確保管理局有足夠的專業水平,我和自由黨亦都是理解的。

 

我就曾建議把來自「醫療專業人員」類別的管理局成員數目由一人增至3人,從3個相關專業界別(即醫生、藥劑師及牙醫)中各委任一名成員,以便組成更多調查委員會及研訊委員會,以加快處理投訴個案。

 

不過,當局未有採納我的建議,主要原因是當局今次只會增加3位非獸醫成員,以確保管理局獸醫與非獸醫的成員比例是2:1,故增加的席位必須留給使用獸醫服務的持份者代表,而不可能將所有配額給予醫療專業人員。就此,我是有些失望,只有寄望當局在今次修例通過後一段日子,若有檢討的機會可以重新考慮我的建議,我相信這不單可以提升管理局的效能,也有助確保管理局的專業水平。

 

話說回頭,政府今次也有些讓步。當小組委員會察悉,負責決定投訴是否受理的初步調查委員會,是由兩名獸醫及一名非獸醫組成時,也擔心容易出現偏袒業界情況。我好高興當局最後接納小組委員會的意見,提出修正案,在處理投訴的機制方面加設規限,訂明若初步調查委員會的3名成員未能就投訴個案應否受理達成一致決定,有關投訴個案必須轉介管理局,以便管理局可決定是否將投訴個案轉介予研訊委員會,這無疑大大減低了我們的憂慮。

 

畢竟,我和自由黨都認為,獸醫與非獸醫的代表比例只是次要,處理投訴是否具透明度及公信力才最為重要。因此,我鼓勵研訊委員會增加公開研訊,以提高透明度。

 

另外,我敦促當局按承諾檢討管理局秘書處的人手狀況,以加快投訴及上訴個案的處理時間,有需要時應申請額外資源,以加強提供予管理局的秘書處及法律支援服務。

 

對於巿民較關注的獸醫收費問題,當局則承諾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時表明,當局會建議管理局評估現時註冊獸醫的費用和收費水平的一般情況,並採取措施以提高獸醫服務費用的透明度,例如提供註冊獸醫的一般指標費用和收費一覽表,供公眾參考。我和自由黨都是表示歡迎的。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