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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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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考察韓國廢物管理經驗的報告」

主席,雖然我不是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成員,但我也有隨團到南韓考察,了解當地廢物管理的經驗。

無可否認,南韓自1995年就廢物管理推出多項新的政策措施後,整體廢物棄置率在短短數年間大幅下降40%,廢物回收率則上升至60%,成績確實令人鼓舞。考察期間,聽到各單位的匯報,在減廢、回收和再用這3方面都有完善的措施互相配合,相得益彰,我也非常欣賞。

 

因此,我們要小心去看,不要以為香港效法南韓垃圾按量收費的做法便可以,想得太簡單。我們可以借鑒別人,但也需要明白別人成功的背後是基於不同的因素。

 

其中一個分別便是兩地文化不同,報告也只是輕輕帶過,報告指南韓在推行垃圾按量收費的同時,也設立檢舉制度,即透過獎金制度,鼓勵市民舉報非法傾倒廢物個案,舉報人最高可獲發違例個案罰款的80%作為獎金,這無疑大大提高阻嚇力,成功杜絕當地市民隨街棄置垃圾。

 

不過,這種鼓勵舉報的文化,要大家都變成地下警察,街坊鄰舍變成互相監察的對象,我很懷疑推崇鄰里關懷、互相尊重,以及自主自律的香港人會否接受得到?事實上,香港地方人煙稠密,高樓大廈為多,一幢大廈往往就有逾百戶聚居,大大增添監察的難度。一旦檢舉成風,所引發的互相猜忌,恐怕只會令香港社會更為撕裂。

 

此外,南韓致力推動循環再造工業之餘,也不斷提升循環再造的價值,讓有關工業得以持續發展。反觀香港,現階段都只是空談,莫說是提升再造業的發展潛力,即使由減廢、回收到再用的全盤工作,其實從來都沒有推動、發展和規劃,一直只讓再造業自生自滅。

 

以廚餘為例,香港漁農業因為當局陰乾的政策而變得式微,用廚餘生產的肥料、魚糧一直都欠缺出路,即使種菜、養豬或養雞,全部都式微,出售到外地也未能跟當地的同類產品競爭。即使當局表示將來會扶持循環再造業,我也很擔心這是否一個無底深潭,迫使我們不斷付鈔。可惜,從當局或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發出的諮詢文件,我都看不到就這些問題有何具體回應或解決方案,實在令人失望。

 

事實上,南韓在落實廢物處理計劃時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在今次考察團的報告第57頁便看到,首爾在處理廚餘時也遇到營運成本急升及居民強烈反對區內興建處理設施的問題,最後迫使地方政府需要增加參與程度,以致私營機構處理廚餘的比例,預期在2018年下跌至5%

這再一次證明,處理垃圾的成本並不輕,單靠私營機構去做並不可能。南韓有完善的配套也面對這個問題,這對香港而言,又談何容易?我經常都說,香港未有成熟發展的循環再造工業,亦缺乏環保教育和意識。在這時候強制實行任何垃圾處理的計劃,所需的費用一定不少。

 

香港和南韓還有另一個分別,便是當地有先進的焚化設施,我們連興建還未達成共識。南韓重視轉廢為能,並且有先進的科技配合,近年積極興建可轉廢為能的焚化設施,可在垃圾燃燒過程中回收熱能,部分轉化成的熱能更可供附近居民使用,作為補償。以首爾為例,在棄置垃圾中,約有25%是透過焚化方式轉廢為能。香港真是拍馬都追不上,更是很多年也追不上。

 

主席,我想再次強調,商界並非不支持環保,但反對動輒出動棍子,不要以為靠嚇或打到痛,市民便會減少製造垃圾。動輒以污者自付的名義徵費,

寓禁於徵不單是消極的做法,無助減少製造垃圾,更無法確保效益。

 

香港人需要的是,有遠見及有配套的環保政策,以最少的錢,達致最高的環保效益,而有效的配套措施對減少廢物尤其重要,當局應該先集中規劃及發展有關措施,方便市民於日常生活實踐減少垃圾的原則。

 

業界最擔心的是魔鬼在細節中,尤其是中小企面對近年接踵而來的新法規已經不勝負荷,故任何強制計劃實施前必須清楚交代細節,必須顧及中小企的承擔能力及運作困難,避免進一步削弱他們的競爭力。

 

最後,我要再提醒大家,不要隨便給政府巧立名目去徵費,差餉有一部分的費用已經包括垃圾處理費,如果當局要增設垃圾費,就必須先減差餉。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