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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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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業的營商環境

問題:

澳洲會計師公會在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發表的《2013年亞太小型企業調查》報告顯示,香港小型企業的經營信心較去年急劇 下跌︰香港企業對其業務在明年的信心得分是五年來首次出現負數,而在該調查所涵蓋的六個亞太區經濟體(即香港、澳洲、印尼、馬來西亞、新西蘭及新加坡) 中,香港受訪企業對明年的本地經濟的信心最低。就香港的中小型企業(中小企)的營商環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報告是否對香港的經濟前景發出警號;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中小企的生存空間是否不斷縮窄,以致巿民藉創業向上流動的機會日益減少;如評估結果顯示有此情況,當局有何解決方法;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三)會否進行研究,跟進上述報告所反映的問題,包括評估本港中小企現時面對的經營困難、統計經營成本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升幅,以及確定營商信心得分下跌的主要原因及其對香港經濟所產生的長遠影響等,以便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向中小企提供稅務優惠、設立中小企專區或商場,或資助中小企租用辦公室或商鋪,以加強中小企的競爭能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我現謹回覆如下︰

(一)、 (二)及(三)政府一向密切留意本地企業的營商情況。澳洲會計師公會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公布的《2013亞太區小型企業營商信心報告》指出,受訪的香港小 型企業(註一)對二○一四年經營信心較二○一三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對香港經濟前景感到憂慮,而成本上漲及競爭加劇亦可能影響企業經營。然而,該報告顯示對 二○一四年業務前景樂觀的香港小型企業仍較悲觀的多。

政府一直致力為中小企(註二)提供適切的支援。隨覑香港經濟在全球金融海嘯後快 速復蘇,現時本港中小企的數目及就業人數均高於金融海嘯前的水平。二○一三年六月,本港中小企數目及就業人數較二○○七年六月分別上升百分之十一及百分之 五。相對二○一二年六月,今年六月本港中小企數目及就業人數亦分別增加百分之一點八和百分之零點六,反映本港中小企的營商環境大致穩定,而中小企職位空缺 數目同期亦上升百分之十點六,顯示本港中小企招聘意欲依然良好,對業務前景展望仍較正面。事實上,澳洲會計師公會的報告亦指出,超過三分一受訪企業計劃於 二○一四年增聘人手。

現時,政府統計處應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的委託,每月均會訪問約四百家抽選為樣本的中小企,以更深入了解它們的營商情況,包括業務收益及僱用人數。根據最新的數字,雖然受訪中小企對短期展望仍抱較審慎態度,但受訪中小企在僱用人數方面的情況在近月仍然大致穩定。

澳洲會計師公會的報告指,企業憂慮成本上漲可能會影響經營。本港的租金、工資等經營成本在近年有所上升,對本地企業尤其是中小企的營商環境構成一些壓 力,但由於本地消費市道保持穩定,部分舒緩了成本上升的影響。根據政府統計處「經濟活動按年統計調查」的資料,本港中小企(只包括有聘用僱員的企業)的僱 員薪酬和租金開支佔總經營開支的百分比在二○○九年至二○一一年期間分別維持在約百分之三十五至三十六和百分之八的水平,而同期的整體盈利情況亦大致平穩 (見附表)。

另一方面,今年二月底政府推出新一輪需求管理措施後,寫字樓及零售鋪位租金的升勢已趨緩和;兩者的升幅分別由今年第二季 內的百分之三和百分之四收窄至第三季內的百分之一,十月份更按月下跌百分之零點八。為滿足本港長遠的經濟發展,政府會努力增加商用土地的供應。財政司司長 在二○一三至一四財政預算案中概述一系列措施,包括在今個財政年度的賣地計劃中提供九幅商業/商貿用地,共提供約三十三萬平方米總樓面。政府亦會盡力增加 各區的商用土地供應,以供不同的經濟活動進一步發展。

(四)政府一直為中小企提供多方面的支援。工業貿易署的「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為符合資格的中小企提供五成信貸擔保,協助它們向參與的貸款機構取得貸款。中小企租用辦公室或商鋪的開支屬於企業業務運作所需的營運資金,符合計劃規定的 貸款用途。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底,計劃已批出了超過二萬七千三百宗申請,涉及的信貸保證額約二百零四億元。此外,該署亦透過其「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 金」,資助非分配利潤組織推行有助提升香港整體或個別行業中小企競爭力的項目。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底,基金已批出二百二十三項申請,涉及資助約二億五千 萬元。

我們現時實施的利得稅單一稅率,已體現「盈利多,繳稅多」、「盈利少,繳稅少」的公平原則。若為特定企業提供稅務優惠,會偏離 香港稅制的公平原則。事實上,在二○一一至一二課稅年度,無須繳稅的公司幾達九成,只有九萬四千九百家公司(佔註冊公司的百分之十一)繳納利得稅。

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經濟情況的轉變和業界的需要,不時檢討支援中小企的措施,以為業界提供適切的支援。

註一:該報告中,小型企業是指僱用少於二十人的企業。
註二:中小企指任何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一百人的企業,或任何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五十人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