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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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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跟進斯諾登先生披露美國政府入侵本港電腦系統一事」議案發言

代理主席,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的說法,美國自2009年起一直監控中港的網絡,目標包括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政府官員、商業機構,甚至學生,而且成功入侵香港電腦的比率超過七成半。如果此事屬實,當中涉及廣大香港市民的利益,特區政府絕不能對事件置之不理。

 

本月初,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人員進行網上巡邏時,發現中大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的網頁系統內,有多名師生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郵地址、職員及學生編號、登入密碼,被轉載至另一境外網站。雖然警方現正調查導致該學系資料被盜原因,但初步調查發現該學系網頁伺服器被非法入侵,致資料被盜。事件揭示,香港網絡被入侵的問題並非子虛烏有。

 

香港擁有自由經濟體系的特點,也擁有成熟先進的電訊基建設施,因此成為亞太區內金融、國際貿易及物流中樞,亦是全球不少機構轄下地區總部或地區辦事處的所在地。同時,全面開放市場體系讓互聯網接入與轉接,以及數據寄存服務供應商的市場得以發展蓬勃,特別是本港數據中心的發展,儲存本地以至國際的重要數據資料,故此網絡保安實在不容有失。

 

香港現時有多條法例規管與電腦相關的罪行,例如《電訊條例》(106)禁止在未獲授權下藉電訊取用電腦資料;《刑事罪行條例》(200)打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盜竊罪條例》(210)打擊毀壞、污損、隱藏或捏改電腦保存紀錄等罪行,從表面看來,在資料保障上營造了可靠環境。

 

不過,事件卻揭露美國情報機關有可能取走香港人在網絡上的私隱資料,反映出剛才提及的相關法例,並未能徹底為市民在網絡世界的私隱保障做好把關工作。

 

維護自由、保障人權及私隱,是香港人一直重視的核心價值,而且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資訊中心,嚴密的網絡保安是非常重要的。如證實美國在未經任何申請與批准的情況下,私自對香港進行監控,不但侵犯了市民的私隱,更影響香港的資訊自由,內容不會經過審查,資料私隱獲得適當保障的聲譽。同時,若然香港的商業活動資料被網絡黑客監控及掌握,香港經濟將難以在公平的情況下取得發展。

 

因此,港府應通過國家相關機構就事件向美國提出交涉,如斯諾登披露國家安全局(NSA)對香港民間進行網絡監控屬實,港府必須履行保護香港市民私隱和利益的責任,要求外交部向美國反映應立即停止入侵本港的網絡設施。

 

可以肯定,所有香港人也無法接受自己在網絡上的資訊,例如網上銀行數據、聊天紀錄、電郵、照片、文件、密碼等無遮無掩。網絡安全與私隱保障是香港市民的權益,港府必須着手檢討香港的網絡安全問題。

 

對於莫乃光議員的修正案,我們同意政府應盡快檢討相關法例,堵塞漏洞,特別是現行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旨在規管本港執法部門,卻無涵蓋非執法部門及境外竊聽,確實存在不足之處。有關湯家驊議員的修正案,我剛才已提及政府現階段應盡快及專注檢討與電腦罪行相關的條例,保障香港網絡安全;而制訂保護秘密通訊自由的立法事宜,看來只是乘機抽水,有關建議與今次事件並無直接關係。而且,當務之急是應該為香港的網絡築起防盜網,不應將矛頭指向不相關的範疇。

 

至於單仲偕議員的修正案,我們認同當局須檢討和加強監察網上保安系統及提高其技術水平,確保香港市民的私隱得到保障。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