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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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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締造可持續及開放的電力市場」議案發言

主席,今次電費加價,飲食業是重災區之一,特別是酒樓及茶餐廳,每月電費一般也要數萬元,亦有不少須繳付二、三十萬元。按兩間電力公司(兩電)的加幅, 它們每月將須多付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換言之,很多食肆老闆每月所賺取的一、二萬元,日後也將大多奉獻給兩電。

 

飲食業是低利潤行業,去年實施法定最低工資及有薪休息日,已令成本大幅增加,還有勞工保險費用飆升、管理費及租金增加,連鎖的加價效應已令食肆老闆筋疲力盡, 來年情況將令人更感憂慮。

 

香港的出口貿易轉差, 本港消費力可能大減, 因此今次兩電加價,食肆未必可以再將成本轉嫁市民,飲食業及很多中小型企業(中小企)每天均惶惶不可終日。因此,我和飲食業均十分反對葉偉明議員的修正案,當中建議落實累進式收費,不單取消高用量戶的電費優惠, 更要懲罰他們, 向他們收取更昂貴的電費。

 

須知今次各界中小企包括零售業、飲食業聯合奮力反抗,罵個咬牙切齒, 才成功令中電暫時擱置平均劃一收費計劃, 繼續維持累退制, 以避過雙重加價的衝擊。如今葉偉明議員反過來要求設立累進制,可說是完全不理會中小企的死活。

 

其實我們若結業倒閉,他的工會會員亦會境況堪虞, 所以我也不明白他在想些甚麼。

 

累進制本身亦有很大問題,尤其是對於因業務需要而用電量較高的商戶,更是很不公平。例如燈飾店、洗衣鋪,以及近年受中電所而落水的飲食業,因為業內人士在電力公司建議之下,由使用煤氣改為採用以電力運作的爐具,待至我們連鑊也改為用電之後,現在卻說要增加電費,這是多麼難以解決的問題。難道這些商戶真的可以減少用電? 接到定單之後, 難道可以不開動洗衣機、不亮燈? 擺設喜宴時, 難道要關掉所有電燈, 以洋燭代替, 弄至烏天黑地?

 

其實不用別人提醒,他們如無必要,一定不會浪費用電,能夠節省的便會省下來,因為他們也不想成為高用量戶,要多付電費,他們也很感肉痛。我已曾多次在議會中指出,對飲食業來說,水、電、煤氣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排污費等開支, 總的來說已佔了營業額的12%。因此,在如此艱難的經營環境之下,如還要他們多付金錢以補貼他人, 試問是甚麼道理?

 

不單中小企,高用量戶也涉及很多公用事業,包括醫院管理局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累進制只會大大加重它們的電費負擔,屆時是否又要動用公帑支付,又或由納稅人結帳,甚至增加港鐵乘客的車資?

 

要鼓勵市民節省用電,並非一定要使用懲罰性的方法,拿着大棒子當頭就劈。尤其是競爭力較弱的中小企,近年為了迎合各式各樣的規管法例,已是怨聲載道,小生意也越來越難做,間接令市場持續向實力雄厚的大財團傾斜,弄巧成拙。我們實在不宜再加重中小企的負擔,反而應想想如何按他們的需要,推出環保配套優惠計劃,協助他們研究及引入環保概念的經營模式,以及透過經濟誘因鼓勵他們減少用電。

 

大家必須看清楚,累進制只是巧立名目,予電力公司玩弄數字之機,今次港燈正是利用累進制造成不公平的現象。港燈表面上回應市民的訴求,聲稱會進一步調低大部分用戶的加費幅度,其實只是以拉上補下的方式粉飾太平, 一方面仍然把整體加幅維持在原來6.3%的水平, 另一方面則把主要的加費壓力放在高用量的商戶身上。

 

只要仔細審視港燈提供的數字便可知道,高用量商戶的加費幅度遠高於平均加幅,例如每月用電量達42 000度的商戶,平均加幅將為7.3%,但這亦只是平均數字而已,有些用戶的加幅必然更高。換言之,港燈的加價方法是以中小企祭旗,由高用量戶補貼低用量戶,亦即是在搞分化,讓商業用戶與住宅用戶對着幹,高用量商戶則與低用量商戶對着幹。既然如此,我們為何還要鼓勵推行累進制這種不公平的制度呢?

 

如要鼓勵節能,便應全民實施。與其使用累進制這種當頭棒喝的方式,不如實行回饋制度,亦即只要每月的用電量有所減少,便應施以獎賞,由政府或電力公司作出回饋。這樣一來,才可真正鼓勵市民節省用電, 不失是一種可以考慮的做法。

 

我上次在進行休會待續議案辯論時已曾指出,中小企的境況已到達臨界點。事實上,從劉健儀議員剛才的分析亦可得知,今次兩電的讓步並非真正的讓步,它要賺到盡的心態依然沒有改變。如要作出抗衡, 最重要的是盡快研究開放本港的電力市場, 引進更多競爭。

 

主席,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