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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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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飯鐘錢問題 (載於星島日報)

隨着大家樂以社會和諧為由,撤回用膳時間無薪安排,事件可謂告一段落,現在是時候大家冷靜深入探討飯鐘錢的問題。

首先,我從沒有如某報章社評所指,說過「扣『飯鐘錢』是行內慣例,行之已久」,希望傳媒小心報道,以免混淆視聽。

我每次接受訪問都是說,行內許多企業較普遍以月薪計算,於合約並沒有說明,薪酬裏有否包括飯鐘錢,但為了配合《最低工資條例》的工時定義,僱主有需要於僱傭合約釐清飯鐘錢安排,以避免日後於工時計算上的爭拗。

過去一周,不斷有人追問我對大家樂事件的看法,我在《施政報告》辯論當日只簡單回應,擔心社會因而引申說飲食業是無良,希望大家明白飲食業作為最低工資的重災區,有需要開源節流,減低衝擊。雖然有報道標題說我撐大家樂扣飯鐘錢,但事實上,我當日發言並沒有提及飯鐘錢的問題。

當時所以迴避有關討論,主要因為飯鐘錢安排是今次事件的風眼,在群情洶湧下,這個話題已經與不同議題扯作一團,變得相當敏感和政治化。如果加入討論,只會火上加油,墮入被挑釁的陷阱。

其實,關於飯鐘錢的評論也有不同見解。近日有批評直指,飯鐘錢是工人尊嚴的酬勞,是僱主的責任。然而,按《僱傭法例》,僱主與僱員之間,可以自由釐定是否設有飯鐘錢,這做法多年來一直鮮有爭論,並以時薪計算的工種較多採取這個做法。何以這個做法,近日竟惹來不合理的指控呢?

我反而理解,有批評指不能接受企業一邊加時薪,卻一邊減飯鐘錢的做法,飯鐘錢由有變無,令基層勞工得不到最低工資賦予的應有工資保障。但這問題的核心,亦不是反對沒有飯鐘錢,而是不接受企業,以改變薪酬制度的方法,令僱員在最低工資下原可取得的加薪金額減少。

須明白,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承受得到最低工資的衝擊。一旦最低工資定於時薪二十八元,飲食業裏至少三成僱員需要加薪,還未計入現實的漣漪效應,故薪酬開支必然大幅上升,每家食肆或企業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有些可能是競爭力減少,有些更可能是連生存空間都受到威脅,業界不可能坐以待斃。

我深信,僱主不會輕易縮減僱員薪酬方面的開支,一般都會採取一籃子措施,開源節流,以減低成本的加幅。但是,大家也須諒解,面對租金及食材成本持續高企,節流並不容易,開源就更加困難。事實上,即使沒有最低工資,大部分企業都致力鑽研開源方法,只是有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並非一時三刻就可以成功開發。

我早在審議《最低工資條例》初期已強調,最低工資對飲食業影響極大,難免引發加價、裁員及轉聘兼職等措施。事實上,作為一家有責任的企業,面對任何衝擊,必然需要做好應變措施,但在預算盈利大幅下挫甚或轉盈為虧時,如何在各項應變措施取捨及平衡,並非簡單的學問。

根據統計處數字顯示,過去飲食業只有三成食肆錄得盈利,五成僅收支平衡,其餘兩成更錄得虧蝕,故以人手操作為主的飲食業,面對最低工資,經營壓力遠比其他行業為大。

因此,我深切希望,各界以理性探討最低工資的問題,當有僱主採取節流措施,切勿不理會背後原因,就動輒加上無良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