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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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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長者住屋政策 」議案發言

主席,一談到住屋問題,很多人也會想到樓價高企,中青一代不易買樓,但長者的住屋問題其實同樣十分值得我們關注。對於今天所討論的長者住屋政策議題, 我當然有所體會, 瞭解到一羣老友記在退休後也希望可以擁有適合自己的居所, 即是出入方便兼有一些合適的配套設施, 例如健身和簡單的護理或身體健康檢查設施。

 

尤其是我們正面對人口老化的問題,在未來的四分之一個世紀,即到了2036年, 60歲或以上的長者人口將會達到274萬人, 較現時急升一倍多,可以預期長者對住屋,特別是專為他們而設的長者屋的需求勢必勁升。

 

因此,自由黨一直倡議政府,應該針對社會上不同背景、不同階層和不同需要的長者,制訂一套全方位和具前瞻性的房屋政策,還要透過不同的政策作出配合。

 

以基層長者為例,現時長者公屋單位的配屋情況雖說是過得去,但以規劃署的推算顯示,油尖旺、屯門、大埔和西貢將會是未來10年長者增長比率最高的地區,增幅估計將達六至七成。為免輪候情況惡化,當局實在有必要未雨綢繆, 盡快在這些地區規劃更多長者公屋用地。

 

至於經濟能力較好的長者,他們的處境便有點無奈,因為他們既沒有資格入住公屋,又礙於輪候時間冗長或經濟能力稍遜而無法入住香港房屋協會(“房協”)長者安居樂單位, 以致往往只能屈居於一些細小的舊樓單位內。

 

房協的長者安居樂計劃由於要有資產證明,同時要支付一筆租住權費和每月要繳交服務費, 故此被稱為富貴長屋, 然而卻頗受歡迎,但全港只有五百七十多個單位, 即使計及稍後在天水圍及北角加推的1 500個單位, 在數目及服務區域方面, 恐怕也未敷需求。因此, 當局應鼓勵及支持擁有土地資源的非政府機構參與興建長者屋,並設法令收費平民化一些, 以惠及更多長者。

 

不過,如果以增加建築密度或給予豁免優惠來吸引發展商興建長者屋,恐怕容易引起官商勾結或利益輸送的指控,亦難免會出現屏風樓發水樓的情況。當局有必要讓社會在這方面先凝聚共識。

 

至於引進混合式發展的建議,是希望透過提倡長幼共鄰的概念,發揮互相扶持的作用。不過,自由黨認為更直接和更有效的方法,大可從現時供養父母或與祖父母同住的扣稅限制入手。由現時規定必須居於同一單位內,放寬至居於同一屋苑或大廈亦符合資格,能鼓勵年青子女於鄰近照顧年老父母, 也可以達到分戶的效果。

 

主席, 至於逆按揭長者住屋保險等計劃, 由於對香港人來說比較陌生,展開可行性研究是有必要的。尤其是逆按揭的概念,是把長者現時的住屋押給銀行,由銀行每月向長者支付生活費,當長者過身後物業便歸銀行所有。中國人喜歡把物業留給下一代,這項計劃會否受這種觀念影響,以致受歡迎程度大打折扣,或長者每月領取的生活費是否夠用,均是要仔細研究的問題。例如,根據智經研究中心的估算,申請人的單位每100萬元樓價,每月大概只可得到1,000元至2,000元的生活費,吸引力有多少,大家可想而知。如果銀行每月向逆按揭的長者增加多一些生活費, 又會否虧本呢? 這也是要小心規劃的。

 

最後,我也想談談生果金和長者綜援的離港限制問題。因為如果長者能安心到內地城市養老,而無須放棄領取本港的福利,不僅可以提升長者的生活質素,也有助減低本地的住屋需求,釋放院舍及其他社會公共資源,即使因此而要花費一筆額外的公帑,仍然是划算的,可為長者和香港整體社會帶來雙贏。

 

至於另外兩位議員的修正案, 自由黨......現在是兩位還是1位?我忘記了,是否有一位取消了? 仍然是兩位。關於議員的修正案,自由黨基本上也是贊成的。

 

主席,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