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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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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扶助小本經營的商販巿場」議案發言

主席:

不需要多講,大家都感受到樓價颷升、百物騰貴,如果經濟好當然問題不大,但香港失業率仍然位於4.9%的高水平,經濟還未穩定復甦。面對這樣的經濟環境, 巿民生活壓力更加沉重,尤其係小巿民,如果找不到工做,想轉做小生意,亦愈來愈難。

好似以前屬於房委會的領匯商場及街巿,在逆巿加租下,被大批連鎖經營店舖進駐,中小型單一商戶已經買少見少。

我的動議,就是想政府在這關鍵時刻,扶助商販巿場,幫助小巿民突破現時經濟環境的限制,爭取更多自力更生的機會。

從另一角度看,如果當局不扶助商販巿場,在租金及物價等經營成本持續高企下,小本經營的巿場只會愈來愈細,而價廉物美的商販巿場,亦只會不斷萎縮,最後對 基層巿民只會帶來更大的衝擊。

其實,本人議案提出的五點建議,已經討論多時,可說是本會同事達致的共識,只要當局不再採取拖字訣,便可全力推行。

第一,當局應該活化小販巿場,包括盡快將空置的街上固定小販攤位,優先給商販助手抽籤經營。因為,憑著小販助手對攤檔環境的熟悉程度,以及對巿場的敏銳觸 角,定可以成功為小販巿場帶來更多商機。

不過,當局起初堅持所有空置攤位需按公平原則公開抽籤,經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多番爭取,當局才承諾撥出七成空置攤位,給小販助手優先抽籤。

我重申,比例尚有提高空間,我甚至認為所有空置的街邊小販攤位,應給予持助手牌的人士優先於原街或原區經營。

我並非阻止外行人加入小販行業,而是小販工作時間長,又要體力勞動,如果沒有經驗,未必捱得住。正如許多小販團體都說,新入行者隨時因不適應而退出,攤位 又再空置,最後只會令小販巿場不穩定,得不償失。

主席,去年中當局計劃重發約30個流動「雪糕仔」牌照,深受巿民歡迎,超過3000人申請,何謂「超額申請」。不過,當局最後抽出61個,發出牌照後,卻 因申請人自動放棄,或抱觀望態度,結果只發了24個新牌。

這麼多人中途放棄,何解呢?唔知大家有否睇過上月港台節目《鏗鏘集》,其中名為《開工大吉》 的一集,當中走訪了三個「雪糕仔」新牌仔,他們因為食環署的小販管理隊,經常以阻街或位處禁止擺賣的「黑點」為由,拘趕他們,均感到意興闌珊。

現時全港連同51個雪糕仔牌,共有535個持牌流動小販。根據食環署指引,只要沒有對行人及交通構成阻礙,他們在街上擺檔理應不會被檢控。然而,何謂「不 對行人及交通構成阻礙」,卻沒有清楚準則。

當局須明白,在現時經濟環境,小巿民搵食並不容易,既然當局認同重發有特色的小販牌照,給小巿民謀生的機會,就應做好配套措施,確保他們有足夠的經營空 間,否則只是浪費大家的心機,損害政府的施政能力。

我認為,為了減少衝突,當局應該提供清晰的指引,界定何謂阻街,在合理原則下減少黑點數目,以及研究一下,可否劃出有時限或有條件擺賣的建議地點。

另外,當局應該體諒現下持牌的流動小販大都上了年紀,不懂得上網,當局應盡快以不同方式,包括傳真或電話錄音公布黑點位置,方便流動小販查閱。

至於議案第三點,是鼓勵當局承傳大牌檔露天巿集文化,配合旅遊業重點宣傳,以振輕本土經濟。

這裏有兩個重點,第一,要保育大牌檔;第二,應該考慮發放新的大牌檔牌照,例如民園麵店旁邊便有空置大牌檔檔位。如果環境所限,難以擴充,當局可另劃新大 牌檔專區,務求在不擾民的同時,打造成為新的旅遊景點。

我強調,我們不單要保留原有的大牌檔,而是要重新包裝大牌檔露天巿集,將這種別具特色的香港飲食文化,在既可保留懷舊風味的同時,也可以在環保及衞生的條 件下持續發展,而非由得碩果僅存的大牌檔「等死」。

這就需要政府帶頭投資,研究新的大牌檔設計,例如加設電爐及供水系統等等,盡量避免居民或街道使用者生厭。我知道,食環署將斥資約二十萬元為中環10間大 牌檔做保育工作,搞好衞生,這是一個好開始。

其實,當局不妨與商營機構合作,搭建大牌檔露天巿集。對於當局拒絕資助搭建天水圍「港式懷舊大牌檔」,我和自由黨都感到可惜。難得有商界出謀獻策,為偏遠 地區小巿民增加就業機會,當局何以固步自封呢?

另一個當局協助小商販增加就業機會的地方,就是食環署轄下104個公眾街巿。

但我先要指出,當局計劃與街巿檔位租戶簽訂新租約,終極目標是逐步把街巿攤檔租金與所謂「巿值」租金看齊,這點我十分反對。

雖然,當局強調「巿值」租金,並非巿場租金,但姑勿論如何,當局似乎有選擇性地採取議員的建議。根據帳目委員會第51號報告書,議員不只要求當局處理租金 差異問題,還要當局就公眾街巿的供應制訂政策,包括公眾街巿的定位及功能等等。

事實上,經過議員多年的討論,大家對公眾街巿的定位及功能已有一定的共識,就是為基層巿民提供日常飲食及生活需要。在領匯加租、超巿壟斷下,公眾街巿差不 多成為基層巿民,特別是公屋居民僅有的地方,可得到價廉物美的服務。我們更加認為,公眾街巿的另一功能,是為低技術及低學歷人士,提供謀生的機會,這與扶 助商販巿場的目標,同出一轍。

基於以上考慮,我認為必須以基層巿民的承受能力,作為調整公眾街巿租金的原則之一。我亦相信,只要有這個清晰定位,政府每年為公眾街巿營運額外繳付的一億 多元,審計署只會視為是政策上的資助,而並非虧蝕。

主席,正如我在2008年底提出的動議所指,如要協助街巿的小販商對抗超巿壟斷,當局必須從提升街巿的競爭力著手。

據我了解,當局已採納了部分意見,推出優化政策,替公眾街巿進行改善工程和推廣活動,又增加攤檔經營的業務總類等等。

但我想特別指出,至今當局就冷氣問題與街巿租戶仍然僵持不下,政府只願承擔冷氣安裝、主要保養及更換費用,而一般日常的維修費,就要檔位租戶自行承擔。

須知道,香港夏天又濕又熱,其實不只夏天,上幾星期都濕得很厲害。如果街巿沒有冷氣,根本難與領匯商場及超巿競爭,問題再糾纏下去,對大家都不好。其實, 只要當局願意一力承擔冷氣裝置及維修費用,街巿租戶就無須擔心經營成本會因冷氣維修而大大提高,相信大部分租戶就會支持加裝冷氣,問題立刻迎刃而解。

主席,以上五點建議,其實話難又唔係難,話易又唔係易,但必須先改變政府的官僚思維才可成功推行。即當局不可再因循以為,管理商販巿場已經足夠,我們更加 需要當局回應社會需要,扶助商販巿場,只有當局有這種新的思維,才可以透過商販巿場,為小巿民帶來更多自食其力、小本經營的機會。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