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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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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改善舊區居住環境」議員發言

主席﹕

舊區的維修管理同重建一直是個老大難的問題,政府做了很多年都無法交出一份令人滿意的成績表。但今年1月紅磡馬頭圍道的塌樓慘劇顯示出,這個關乎社會民生 的大難題不能再拖了。原議案提出多項建議,不少都值得政府考慮,其中有幾點我認為政府需要特別注意。

事實上,舊樓失修的問題多年來之所以難以解決,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業主多為長者或低收入人士,故難以組織立案法團管理大廈,更没有委聘管理公司。
目前香港約有39,000幢私人樓宇,但有近三分之一的大廈是没有法團的。而這些大廈正正是集中在早期發展的區域。

所以,政府應該研究成立一個統籌管理舊型樓宇的機構,全力協助所有樓齡逹到一定年期,例如三十年或以上的舊樓,去做好樓宇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應該是督促 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並聘用合格管理公司管理,如有關大廈業主基於各種理由,拒絕或無法成立法團,則可考慮賦予其權力,代為聘用管理公司,再向業主收取 費用,以處理好舊樓的管理及維修問題。

當然,對於舊樓來說,單靠修修補補,未必能夠徹底解決問題,有時是需要拆卸重建。所以,市建局的角色其實好重要。但可惜在巿區重建的過程,市建局有擇肥而 噬的傾向,近來挑選許多具商業價值的地段進行重建,並將重建項目包裝成豪宅出售。例如今年初,市建局的項目,尖沙咀河內道的摩天豪華住宅「名鑄」,呎價就 高達42,000元,不禁令人質疑市建局是否已經變質成了另一個地產發展商。

雖然市建局剛宣佈,主動自行發展馬頭圍道塌樓現場的重建項目,並會致力為區內居民提供可以負擔的中小型住宅的做法,或許可以為新的重建策略立下一個先例。 我們期望這是一項持續的政策,要貫徹下去,才不致偏離巿建局成立的目的。

至於為了方便進行舊區重建,政府準備將強制拍賣門檻,由所需業權的九成降至八成的建議,近日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但我要強調一點,就是自由黨十分重視業 主的私有產權,絶不會贊同「強搶民產」。按政府建議,降低強拍門檻是適用於樓齡滿50年以上,或位於非工業地區樓齡30 年以上工業大廈及每一戶業權多於10%的樓宇,而拍賣後業主是可以得到賠償的。

自由黨認為,降低強制拍賣門檻,應以加快舊區重建,避免舊樓失修對居民及途人構成威脅為目的,即以公眾利益為先。因此,自由黨已要求政府,除了考慮樓齡的 因素外,必須同時加入樓宇維修欠善的元素,才可進行強制拍賣,以免濫用機制。此外,由於過往絕大部分強拍的個案,都只能以底價成交,似乎未能成功引入競 爭,為受影響的居民帶來更合理的利益,這方面政府稍後應作出檢討,提出改善。

至於考慮引入「樓換樓、舖換舖」的賠償方式,我認為可以為受影響的居民提供更多選擇,因為不少居民長期以來,在該社區生活生根,絕對有權選擇參與發展,使 其發展後可以在原地生活。

主席,政府在協助重建之餘,亦不能忽視樓宇維修的問題。我認為政府最應該首先優化樓宇更新大行動。雖然財政司司長剛宣佈加碼5億元,政府仍應該隨時審視計 劃的進度,視乎需求而繼續增撥資源,可延長計劃至三或四年。

另外,我們也認為,當局應嚴格監管涉及結構改動的裝修工程。故對於修正案建議要加強運用《建築物條例》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權力,進入樓宇內視察有否僭建物 影響樓宇安全,我們基本上同意,但就認為必須確保有充份理據和理由,和在尊重業主私有產權的原則下,才可行使這項權力,兩者之間要有一個平衡。

主席,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