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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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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回購領匯股份」議案發言

主席, 老實說, 任何人接管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物業都不會好過它。房委會是全港最好的業主,以今次金融海嘯為例,房委會順應民意帶頭減租, 讓轄下約6 000個商戶於明年1月及2月只須交一半租金, 其同門兄弟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 好應該自愧弗如,即使我多次要求食環署減免轄下街市及商場租金,但即使到了今天口頭質詢的環節,當局回答時仍不願聽從,也不願意從善如流。

 

可見,環顧香港各大業主,沒有一個比得上房委會好,任何業主接管房委會的物業,只會被比下去,又怎會好得過它呢? 因此,當年在房委會討論應否出售轄下零售和停車場設施時,我第一個反對,亦一直反對。

 

 不過,大家也要明白歷史原因,當年房委會缺水,有需要透過分拆資產上市, 套現紓緩財赤, 而當時香港金融市場剛剛出現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的熱潮, 為出售資產最有利的時機。同時, 政府設施管理不善的問題,為人詬病。在作出衡量後,出售房委會資產來解決以上問題, 是可以理解的。

 

 我清楚記得,領匯當初承諾,如果商場人流及生意額沒有增加,便不會加租。即使如今領匯的行政總裁已經換人,但作為有誠信的公司,對於過去所作的承諾, 是不應該忘記的。

 我並非不同意改革,無可否認,只有翻新商場,改善商場環境,才可增加人流和生意額。我也看到, 領匯在今年7月聘請獨立公司訪問商場顧客,結果顯示近六成受訪者同意,商場翻新後吸引他們在商場裏增加消費。

 

 只是商戶還未感受到人流增加的情況, 領匯已經以翻新商場為由,在釐定新租約時大幅加租,以致怨聲載道。雖然領匯澄清,不是所有租戶也加租三成,在過去一年平均加租幅度只有9.8%,但接近一成加幅,在經濟滑落的時候便相當沉重,尤其那些加租三成或以倍數增加租金的商戶, 更苦不堪言。

 

 其實,領匯只要改變急進的態度,即使完成翻新工程,也等候一段時間,讓商戶真正體驗到人流增加的情況,營業額有實質的上升,遲一點才加租, 便不會出現一如今天般如此多怨氣。

 

 領匯就是這樣一直漠視商戶的難處, 尤其對於飲食業面對的問題,一點也不敏感。對於領匯統計指原租客續租率高達76%, 我可以肯定,當中一定只有很少是經營食肆的原租客, 因為我聽說我業界中有很多人, 在房委會商場經營了很多年, 後來轉至領匯接管後也離開了。

食肆面對的問題,比其他零售商鋪更複雜。對於食肆來說,不論在面積內改1萬呎或1呎,只要作任何改動,也要再入則,重新向食環署申請牌照,手續非常繁複,而且食肆有很多硬件配套 ⎯⎯ 廚房、座位、燈飾等,投資很大。如果領匯動輒要食肆由大鋪變細鋪,從地下搬往樓上,前鋪搬往後鋪,又要跟它們釐定新租約,而租約期限只有3年的話,其實是要它們承擔偌大的經營風險, 對它們影響很大。

 

以往食肆跟房委會簽訂租約, 一簽便3年, 為何這麼短暫呢? 因為業界是無須擔心的,房委會過往所簽的租約是3年又3年,3年又3年的,一直3年下去, 隨時三四十年也會繼續如此, 所以, 他們覺得簽訂租約是很穩妥的。可是, 現時跟領匯承租, 如果只簽3年約, 便絕對不是穩妥的做法。

 

因此,我也想透過今次機會,促請領匯管理層理解食肆的運作,讓1萬呎以下的食肆與它簽訂最少6年租約; 超過1萬呎的食肆, 則應簽訂最少9年租約, 以減輕食肆的經營壓力。還有, 即使要加租, 也不應以市值計算,而仍應基於實際上升的營業額來商討,這樣業界便不會有這麼多怨言了。說到底, 也是希望領匯多聆聽, 多理解業界的需要。

 

對於今天原議案建議,動用公帑回購領匯股份,以影響領匯管理層承擔社會責任,我是理解的。我早前曾動議要求政府全面挽救公眾及公屋街市議案時也說過,我們有必要想辦法抗衡領匯逆市加租的政策,避免讓香港小商戶被趕絕。

 

對於有議員建議全面回購,我擔心在現時政府財政壓力極之沉重的時候,是否應該耗資巨額,走回頭路,將以前賣出的資產買回來呢? 畢竟回購股份並非容易的事,因為隨時會遇上股東開天殺價,政府未必承擔得來。

 

我明白即使政府要收購兩成多股份, 其他人還持有逾七成的股權,如何說服其他股東支持不加生意額便不加租的政策,仍然是未知之數,但我相信這有賴政府成為大股東後來做好游說及溝通工作。正如方剛議員的修正案所說,積極與領匯磋商,讓所有股東明白,業主與租戶必須共度時艱,不論是減租或凍租,或增設更佳的配套設施,只要營商環境有所改善, 租戶繼續有錢賺, 最終也是雙贏的。

 

 主席, 我謹此陳辭。